投影仪等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投影仪等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投影仪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YQS-1-AQ-14015
招 标 人: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20号
招标内容:投影仪1台、笔记本电脑3台。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基本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年检和纳税,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报价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为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可开具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3.必须生产厂家授权的正规供应商。
4.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 分,到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20号颐中集团办公楼702室,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厂家授权书(以上证件均须原件,盖红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以上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人将不予办理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报名时请提前与招标人电话联系,以确保及时报名。
五、有关要求
(一)招标文件自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在青岛市华阳路20号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702房间领取。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30日上午9:30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30日上午9:30,颐中集团7楼会议室。
(四)招标控制价:3.3万元(高于控制价以上的报价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方必须在开标前2天向招标方提交 500 元人民币保证金。(收款单位: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岛工商银行山东路支行;账号: ****************267。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投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待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无息退回。
(六)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保质保量和高效的服务(包括节假日),并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
(七)报价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的第三章格式要求编制。
(八)中标原则:招标方经评标后,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20号颐中集团办公楼702室
邮编: 266021
联系人: 吕工 项目咨询人:马工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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