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兖矿国宏项目絮凝剂采购专有品类协议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兖矿国宏项目絮凝剂采购专有品类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兖矿国宏项目絮凝剂采购专有品类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天津院兖矿国宏项目絮凝剂采购专有品类协议

详见附件

2022年6月

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2年5月19日


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需求方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做出说明。

二、需求一览表

1、需求量

物料代码

物资名称

絮凝剂类型

最小起送量,吨

交货地点

待申请

阳离子絮凝剂

分子量≥1200万

离子度为20%

1

天津正达

2、评标依据★。

絮凝剂单价(元/吨)

溶液配制浓度

药剂最佳使用浓度(以干基计,mg/L)

进水量

Q(m3/h)

药剂年用量(吨)

评标价格(元)

P

1‰

A

550

********170724400001.jpg">

2*年用量*P

备注:本项目按照实验室筛选实验得出的絮凝剂使用量(根据实验室筛选实验的投加浓度计算得出)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在收到样品3天后,天津正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筛选实验报告,筛选实验以天津正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试验结果为准,本次招标对经过筛选试验后能达到技术要求的供应商采用(综合成本)最低价中标。

三、执行标准/规范

物资名称

执行标准

阳离子絮凝剂

GB-T*****-2014

四、设计/使用条件

1、收货事宜★

收货地址: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25号天津正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收货人: 冯浩022-********

包装:白色小颗粒状,25kg/袋,一吨一个托排,含包装到货价;

送货周期:自订单日期计5个工作日内到货。

2、送货事宜★

2.1 送货人员要佩戴安全帽,长衣长裤,禁止穿拖鞋、凉鞋。

2.2 随车进入的药剂货物上要贴有安全标签(带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药剂包装要是中文,要配有托盘,一吨一盘。

2.3 每次送货提供送货单、质检报告、纸质版MSDS(盖章)和安全标签。

2.4质检报告批次和生产日期要和桶袋包装一致。

2.5 送货车辆不能超载。

2.6常送药剂的车辆最好固定。

2.7 送货时,务必提前告知现场人员,配送司机联系方式。

五、技术要求

物资名称

絮凝剂类型

级别种类

★检测指标

包装要求

★外观

絮凝剂

阳离子絮凝剂

合格品

总溶解性固体含量%:≥88;

阳离子度:20%;

残留丙烯酰胺单体%:≤0.1,

水不溶物%:0.00~2.00;

180μm筛网筛余物%:≥90

采用双层包装,净质量25kg/袋,运输时应使用有蓬的工具,严防雨淋、暴晒。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

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1、物资技术要求

注:请供应商提供质检报告★,质检报告需要满足以上所列检测指标。

2、实验要求

2.1实验室评价要求

絮凝剂评选需满足以下要求★:

以现场所取黑水进行采用ZR-6混凝试验搅拌机模拟现场实际工艺条件进行筛选实验,要求在现场的条件下,絮凝剂加注浓度≤3ppm,配置1%水溶液的溶解时间≤45min,上层清液浊度≤20NTU

浊度测定方法:GB-T *****-2005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浊度的测定。

2.2实验室评价方法

实验水样:煤气化渣水浊循环水系统水样

实验药剂:各家供应商提供的药样,统一进行盲编,统一按1‰的比例配置成溶液。

实验思路:

a,每种药剂溶液,按照统一的浓度投加至实验水样,看处理效果。筛选出满足处理效果的药剂,并进行一次重复实验。

b,将上述实验中筛选合格的药剂,进行药剂投加梯度的实验(即:遵循统一药剂浓度梯度投加到统一的水样中,看处理效果),筛选出每种药剂的最佳投加浓度,并进行一次重复实验。

备注:由于现场水质并不稳定,水量会有波动,现场使用时,絮凝剂使用量会根据现场水质水量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使用量要根据现场处理效果确定。

本次采购的絮凝剂供应商及采购量,依据为实验室筛选实验报告。最终采购的絮凝剂应为,在实验室实验中,处理效果达到实验室评价指标的前提下,年药剂使用量*药剂单价最低者。年药剂使用量的计算见“评标依据”。

附录:应用场景描述及样品要求

某气化项目现场问题概述

为防止煤气化渣水浊循环系统出现沉积堵塞管道,必须要向系统中投加絮凝剂来沉降水煤气洗气过程中残留在黑水中的大量悬浮物,通过投加适合不同黑水性质的絮凝剂,来得到上层清液实现再次循环利用,从而防止系统设备和管道出现快速结垢的风险,达到长周期稳定运行的目的。

1、某气化项目现场工况

该项目现场煤气化技术是德仕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气化主工艺装置装置有3套生产系统,采用3开、间断性2开1备以及系统停车运行模式,采用的原料煤来自山东本地高硫煤与陕蒙地区高硫煤混烧。煤浆经高压煤浆泵加压后,同自空分来的氧气一起送入工艺烧嘴。经工艺烧嘴混合后喷入气化炉,在1100-1250℃左右的高温下发生部分氧化反应产生水煤气,气相经过文丘里、碳洗塔洗涤后送入变换工序,气化炉激冷室排出的黑水和碳洗塔底部排出的黑水分别经减压阀减压后闪蒸系统,经四级闪蒸降温后黑水至澄清槽,在絮凝剂的作用下,加快了槽内固体颗粒的沉降速度,黑水中几乎全部的固体物质通过重力沉降除去。

1.1现场水质情况

PH

7.4

Ca2+(mg/L)

660.2

Mg2+(mg/L)

38.7

Cl-(mg/L)

397.1

硬度(mmol/L)

18.0

碱度(mmol/L)

19.6

COD

1009.8

氨氮

653

悬浮物含量

1.5%

黑水正常温度

50℃-80℃

1.2装置能力:日总投煤量4500吨(三台气化炉)。

1.3煤质来源:山东本地高硫煤与陕蒙地区高硫煤混烧

2、现场处理效果及技术需求指标

以现场所取黑水进行采用ZR-6混凝试验搅拌机模拟现场实际工艺条件进行筛选实验,要求在现场的条件下,絮凝剂加注浓度≤3ppm,上层清液浊度≤20NTU

二、现场应用条件及评价技术需求

1.现场流程

气化主工艺装置由气化装置采用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装置有3套生产系统,采用3开、间断性2开1备以及系统停车运行模式,采用的原料煤来自山东本地高硫煤与陕蒙地区高硫煤混烧。煤浆经高压煤浆泵加压后,同自空分来的氧气一起送入工艺烧嘴。经工艺烧嘴混合后喷入气化炉,在1250-1350℃左右的高温下发生部分氧化反应产生水煤气,气相经过文丘里、碳洗塔洗涤后送入变换工序,气化炉激冷室排出的黑水和碳洗塔底部排出的黑水分别经减压阀减压后闪蒸系统,经四级闪蒸降温后黑水至澄清槽,在絮凝剂的作用下,加快了槽内固体颗粒的沉降速度,黑水中几乎全部的固体物质通过重力沉降除去。澄清槽内澄清后的灰水溢流进入灰水槽(PH值7-9)。为防止灰水在系统中结垢,需向灰水中通过离心泵加入适量分散剂,在分散剂的作用下,使水质达到工艺要求。灰水通过低压灰水泵送到脱氧水槽、锁斗冲洗水罐、废水冷却器、渣池,实现水系统的循环利用。

2.现场设备及参数情况

设备

温度

压力

停留时间

处理能力

沉降槽

68℃

1MPa左右

3-4小时

不涉及

3.药剂评价标准

参照GB-T*****-2014《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及GBT*****-2017《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和非离子国家检验标准》,根据现场的实际工况,对评价方式进行微调。

三、样品提供要求

本次所需采购的气化黑灰水处理用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需供应商寄送样品进行筛选实验。一个供应商可提供1个样品。所需样品重量:每种500g,样品包装:塑料瓶;送样包装需贴标签,并固定坚固,标签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送样单位

送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样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25号;联系人:康宏欣 139*****720注:样品务必按以上要求,在项目截标前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技术评审不合格。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资格预审)

序号

审核指标

审核标准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公司介绍

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组织机构、生产能力或研发能力、设备、人员、质量控制措施、主要销售市场等,内容完整详实,不完整且未按期澄清的视为放弃,与实际不符的,不能参与投标。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处于有效期内,由法人代表签署的可以不提供。

4

供应商关联关系相关附件

需提供材料说明验资报告/股东构成及出资情况证明文件中的出资人或企业(主要股东)是否为中海油合格供应商。如果是,则提供关联关系说明,如果不是则请说明,提供其公司人员及亲属无海油任职说明。未按照提供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5

业绩

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化学药剂相关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号、合同内容、合同买方、合同金额,提供列表中合同的扫描件(敏感信息可隐去)。

6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

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

6) 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7) 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4.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2525日18:00前,在计划公告意见反馈填报参与意向,并于5月30日前将样品按技术要求书要求邮寄到指定地点,邮寄前请与样品接收人联系。

商务联系人

联系人:黄金鑫

电 话:022-********

邮 箱:huangjx14@cnooc.com.cn

,天津

标签: 兖矿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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