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公共卫生间及环卫休息室设计招标公告
平房区公共卫生间及环卫休息室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共卫生间及环卫休息室设计,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HTC-FW-2014-200;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共卫生间及环卫休息室设计;
2.3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投资额165万元;
2.4招标规模:公共卫生间、环卫工人休息室,共5个;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建设地点:平房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 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需满足: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计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经验;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报名方式及时间:
4.1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证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成功后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齐岩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
邮 编:150076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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