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项目(三次)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第十三师公告时间2022年05月20日08: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4号一楼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5月30日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4号一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76*****894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76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后2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894

项目概况

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后26-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

项目名称: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开展第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参照《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土壤函〔2021〕10号)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具体内容和《监测井建设质量控制手册》(土壤函〔2021〕10号附件2)、《样品采集保存质量控制手册》(土壤函〔2021〕10号附件3)、《样品分析测试质量控制手册》(土壤函〔2021〕10号附件4)等要求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审核制度制定和落实质量控制计划,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资料和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调查单位监测井建设进行质量控制,在监测井建设期间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监督和质量把关。作为质量控制实验室,对调查全过程的样品采集、转运、分析进行质量控制。并对质量控制样品进行分析,样品结果与调查单位分析结果进行比对,误差符合调查技术要求。作为质量控制单位参与整个调查项目的评估和验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内容包括以下项目:

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乙苯、二甲苯(总量)、苯乙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石油类。

土壤样品监测指标:镉、铅、铬(六价)、铜、镍、汞、砷、氰化物、苯、苯酚、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萘、石油烃(C10-C40)、pH。

(为便于查找,投标人可在能力范围附件中标注本项目检测指标的页码及标识,本项目检测指标之外的附件无需提供)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检验检测(监测)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或者CNAS认证证书,且检验检测能力满足本项目中地下水和土壤检测需求。(3)提供检验检测(监测)机构必须在新疆范围内设立实验室。(4)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曾经有以下任意两项业绩:A.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或评估类B.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C.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调查或修复类D.水文地质调查评价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后26-6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4号一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4号一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因疫情原因采用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至邮箱(*********@qq.com),所需资料如下: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提供检验检测(监测)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或者CNAS认证证书,且检验检测能力满足本项目中地下水和土壤指标检测需求的能力范围附件。因能力范围附件中检测项目与本项目所需检测项目名称不一致的,请另附说明或者提供详细的能力范围清单(如卤代烃、挥发性有机物包括多项检测项目的,请提供具体包含的具体项目认证名称、方法清单)。(为便于查找,投标人可在能力范围附件中标注本项目检测指标的页码及标识,本项目检测指标之外的附件无需提供)

(3)提供检验检测(监测)机构在新疆设立环境监测方向实验室证明材料。

(4)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明,且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或者质量负责人提供以下任意两项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监测报告、政府类文件等其中任意一项能体现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

A.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或评估类

B.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C.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调查或修复类

D.水文地质调查评价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地址: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50*****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后26-6号            

联系方式:176*****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76*****894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控制 技术开发 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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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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