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救灾青稞招标公告
2014年救灾青稞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青海省民政厅的委托,拟对“省民政厅政府采购2014年救灾青稞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省民政厅政府采购2014年救灾青稞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0868-1446ZDQ213H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金额
1包人民币600万元;
2包人民币500万元;
3包人民币40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3个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粮贸销售资质(粮食生产(加工)许可证或粮食收购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青海省外的供应商在西宁市必须有存储青稞的场所(自有场所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租用场所需提供租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公司,或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包号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14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供应商现场洽购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50元/套)。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粮贸销售资质(粮食生产(加工)许可证或粮食收购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青海省外的供应商在西宁市必须有存储青稞的场所(自有场所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租用场所需提供租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省民政厅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迟女士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山路东支行
收款人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03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2)公示网址:
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ccgp-qinghai.gov.cn)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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