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丹城镇秸秆打捆收储利用项目竞价公告
涡阳县丹城镇秸秆打捆收储利用项目竞价公告
为了更好地推进2022年度秸秆收储工作,确保秸秆打捆收储利用100%, 现对全镇16个秸秆收储点,秸秆打捆收储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公告如下:
一、竞价内容
全镇2022年度16个秸秆打捆收储点,每个收储点具体情况及作业面积见附表。竞价方式为:起始价6元/亩,每次涨幅0.5元,最高出价者为竞价成功者。
二、竞价人条件
1.具备秸秆收储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
2.有收储秸秆经验2年以上(需提供销售发票);
3.企业或者自然人;
4.每1500亩配备一台大型打捆机,每个收储点配备小型打捆机不少于二台;(提供书面承诺)
5.提供《诚信承诺函》。
三、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缴纳 5万元/收储点。
2、竞价人需在2022年5月9日上午8:00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17:30期间,将保证金一次性缴到丹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账户(户名:涡阳县丹城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户行:涡阳县农商银行;账号:),持银行缴款单据到丹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地址:丹城镇财政所,具办人:)换取收据。对于未竞得收储点的竞价人,丹城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于竞价结束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竞价成功者需当场将成交款缴纳完毕并与收储点所在村民委员会签订丹城镇2022年秸秆打捆收储综合利用协议,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成交款、签订协议的,视为违约金,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允许参加项目竞价。
四、竞价方式
1、本次秸秆打捆收储利用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每个竞价人最多成功竞得2个收储点。已成功竞得2 个收储点后,不得参与其他收储点竞价。
2、竞价成功,当场按竞价金额乘以亩数的总金额,缴纳到涡阳县丹城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否则,取消其竞价结果资格,保证金将不予退返。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携带资料
1、报名时间:从2022年5月9 日8:00至2022年5月13 日17:30。
2、报名地点:丹城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3、报名需携带资料:
①竞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查验,(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保证金收据;
③提供拥有秸秆打捆机械设备诚信承诺函;
④提供2年秸秆收储销售发票。
六、资格审核:由丹城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竞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竞价人参与竞价的时间和地点。
七、竞价时间:2022年5月15 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纯敏 电话号码: 159*****335
联系人:相运礼 电话号码: 138*****290
涡阳县丹城镇秸秆打捆收储点明细表 | |||||
序号 | 收储点名称 | 面积亩(约) | 配备大型打捆机 | 配备小型打卡机 | 备注 |
1 | 常庄村收储点 | 7161 | |||
2 | 白果村收储点 | 8408 | |||
3 | 王阁村收储点 | 8894 | |||
4 | 徐楼村收储点 | 7520 | |||
5 | 红旗村收储点 | 8373 | |||
6 | 丹居村收储点 | 8598 | |||
7 | 岭孜村收储点 | 7457 | |||
8 | 齐西村收储点 | 8042 | |||
9 | 谢庙村收储点 | 6889 | |||
10 | 重兴村收储点 | 7294 | |||
11 | 相老家村收储点 | 6570 | |||
12 | 齐东村收储点 | 7011 | |||
13 | 重南村收储点 | 6781 | |||
14 | 陈老家村收储点 | 7844 | |||
15 | 相楼村收储点 | 6983 | |||
16 | 董阁村收储点 | 7045 |
诚信承诺函
丹城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人(收储企业):,参加丹城镇秸秆打捆收储项目竞价,已熟知公告内容及秸秆打捆收储要求,根据竞价公告,我公司承诺参与中标的地段的大型打捆机不少于台;小型打捆机不少于台,搂草机不少于台;运输机械不少于辆;叉车不少于辆。每少一台大型打捆机扣除履约保证金1万元,每少一台小型打捆机扣除履约保证金0.5万元。如少于二台或者两辆以上镇政府有权取消我的中标资格。
承诺人: (签字和盖章)
2022年5月 日
承 诺 书
丹城镇人民政府:
本人(企业)如竞价成功后,承诺现场将项目成交总金额全部缴纳至涡阳县丹城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签订丹城镇2022年秸秆打捆收储综合利用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本人(企业)如未现场缴纳完毕项目竞价总金额、签订协议,将自愿放弃成功竞价结果资格,同意丹城镇人民政府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我承担。
承诺人:
年 月 日
项目竞价通知书
:
贵单位已通过竞价项目前期资格审查,请于2022年5月 日 时前到达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参加涡阳县丹城镇秸秆收储利用项目竞价会,来时须携带:
①法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不能到现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项目竞价通知书》;
③各竞价人须足额准备项目竞价成功后的总费用。
竞价会准时开始,竞价人如未能在2022年5月 日 时前到达竞价会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不得进入竞价会场。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日
丹城镇村2022年度秸秆打捆收储综合利用
协 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推进2022年度秸秆打捆收储利用工作,确保秸秆打捆收储利用100%。经公开竞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基础上,就秸秆打捆收储综合利用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障乙方在本辖区开展秸秆打捆收储利用作业环境,协助处理作业过程中矛盾纠纷。
2、甲方确保秸秆控茬收割(控茬标准12公分以下),提前为乙方提供秸秆收储利用作业区域午收信息。
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协助打捆收储等工作,产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秸秆打捆收储利用作业面积统计、核实、验收等工作。
5.甲方负责根据乙方需求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秸秆收储工作,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按竞价结果向甲方按每亩元,作业面积亩,合计金额元,缴纳到涡阳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乙方向甲方缴纳秸秆打捆收储履约保证金5万元。乙方全部完成秸秆收储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乙方确保甲方辖区内秸秆全量打捆收储,保证具备秸秆打捆收储利用全套作业机械,包括打捆机、抓草机、叉车、运输车辆等,其中打捆机械必须于5月20日前全部到位。
3、乙方保证在甲方所辖区域内作业,任务未完成前不得离开辖区,确保打捆收储作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乙方保证在作业期限内,打捆后当日将草捆运到收储点。乙方当日未完成打捆清运作业的每次处罚违约金1000元,依次累加。
4、乙方负责一切安全生产工作。在打捆作业、收储堆放、运输销售等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和一切不良后果,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秸秆堆放点设备须按照县应急局和消防等部门要求配备到位。乙方无故连续两天没有开展秸秆收储利用作业(因特殊天气影响除外),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变成违约金,不予退还,协议自行终止,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收储点占地租金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须于2022年8月30日前,对堆放点秸秆全部清运完毕,并对秸秆堆放点田地进行复耕。乙方未在2022年8月30日前清运完毕,镇督查组将按照每延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处理。
6、如乙方打捆作业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负责返工。如乙方拒绝返工,每亩给付甲方违约金100元。
四、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涡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镇司法所备案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见证方(盖章)
见证方代表(签名):
2022年5月 日
标签: 秸秆打捆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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