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香坊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年香坊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CD2014G159
项目名称:2014年香坊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1.本项目“2014年香坊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4个标段,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朝阳镇金星村公厕、路灯和排水沟渠
第二标段:朝阳镇新立村公厕、路灯、排水沟渠和道路
第三标段:公滨路公厕
第四标段:朝阳镇公厕和幸福镇公厕
第五标段:富民村公厕、排水沟
第六标段:兴生社区道路维修一
第七标段:兴生社区道路维修二
第八标段:兴生社区道路维修三
第九标段:兴生社区道路、排水沟渠和路灯
第十标段:民主村绿地、幸福村绿地、京哈路绿化和金星村广场
第十一标段:曹家沟护坡绿化补植
第十二标段:公滨路新建围墙
第十三标段:京哈路新建围墙和路灯
第十四标段:朝阳镇102国道支路两侧楼体粉刷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3项目类型:施工总承包
2.4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5建设地点为: 香坊区
2.6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以上等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以上等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等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第十标段、第十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绿化专业贰级以上等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第十四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等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报二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30分,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贰级及以上对应各标段要求专业的建造师的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法人二代身份证、拟派建造师至少近三个月(7月-9月)的社保流水明细;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4.3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截至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地址:香坊区健康路1号
联系人:刘哲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
联系人:张东锐
联系方式: ****-********
传真:****-********
电子邮件: chengda9999@126.com
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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