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康复设备招标公告
儿童福利院康复设备招标公告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康复设备
采购公告
(第一次)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康复设备
(二)项目编号:CG14-00-1052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 6 个品目,本次采购 6 个品目。
1 .采购内容
品目 品目名称 品目类别 采购内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质量保证期 预算金额 工程质量要求
001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孤独与多动障碍干预系统 合同签订后7日日内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内 12个月 146000
002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视听音乐统合训练系统 合同签订后7日日内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内 12个月 152000
003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情绪与行为障碍干预系统 合同签订后7日日内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内 12个月 145000
004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儿童摆位椅 合同签订后7日日内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内 12个月 5000
005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儿童早期教育与智力开发 合同签订后7日日内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内 12个月 55000
006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儿童感觉统合测试训练系统 合同签订后7日日内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内 12个月 62000
2 .商务要求
品目 品目名称 品目类别 商务要求
001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承诺书(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提示: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此件可免.
002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承诺书(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提示: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此件可免.
003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承诺书(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提示: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此件可免.
004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1、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承诺书(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提示: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此件可免。
005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承诺书(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提示: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此件可免.
006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承诺书(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提示: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此件可免.
3 .其他要求
品目 品目名称 品目类别 联合体投标 兼投兼中 资格后审 报价形式
001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2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3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4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5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006 货物类——其他货物 A99 不接受 允许 不允许 金额
4 .支付条款
支付条件满足后,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下达支付指令,由主体按 支付方式 支付到响应账户。
品目 支付序号 支付条件 支付比例 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
001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6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5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4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3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002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自行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品目 其他条件
001 无
002 无
003 无
004 无
005 无
006 无
三、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响应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henyang.gov.cn)“首页-重要通知”公布的“沈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供应商方能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从即日起至本公告公示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入库供应商登录沈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gov.cn)免费下载。
五 、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10-22 10:00
2.递交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14楼竞谈、询价项目服务区。
3.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4.递交份数:响应文件 三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响应无效。
六、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3.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 购 人: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西江北街136号
联 系 人:曹秀琴
电 话:***-******** ;139*****001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联 系 人:黄卓
电 话:***-********
二〇一四年十〇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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