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向社会公布重新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向社会公布重新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蓬安县境内重新启用43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违反规定停放,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不礼让斑马线、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礼让斑马线,超速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设置地点(见下表)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启用日期:2022年6月1日0时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9日
标签: 电子警察 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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