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的招标公告

[缺少]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的招标公告


[缺少]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320*****671********项目名称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
标段编号AJN******-01ZG标段名称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5月20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5月27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N******-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经管委行审备[2022]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秣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西路2号
2.1.2工程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4平方米,其中D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E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3层,建筑高度约99.6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且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1.3合同估算价: *****.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8月7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人防、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幕墙、污水处理、智能化管线预埋、充电桩、机械车位、太阳能光伏、雨水回收、海绵城市、室外附属(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围墙),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承包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PC构件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5%。(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商务标:2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1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1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工程师职称得0.2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工程师职称得0.2分(3)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2分。注:提供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6-22 09:1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拟派团队能力(权重3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7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有6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4分;
有5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3分;
有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2分;
有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1分;
有0-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45%)
按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0-45%(含),排序分为5分;45(不含)-50%(含),排序分为4分;50(不含)-55%(含),排序分为3分;55(不含)-60%(含),排序分为2分,60(不含)-75%(含),排序分为1分,其余排序分为0分。
(提供施工单位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投标报价(权重10%)
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排序。排序: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秣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双龙大道2299号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邮编:211100邮编:211100
联系人:陆工联系人:徐亚君
电话:025-52752987电话:025-5216718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JN******-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经管委行审备[2022]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秣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西路2号
2.1.2工程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4平方米,其中D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E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3层,建筑高度约99.6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且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1.3合同估算价: *****.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8月7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人防、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幕墙、污水处理、智能化管线预埋、充电桩、机械车位、太阳能光伏、雨水回收、海绵城市、室外附属(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围墙),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承包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PC构件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5%。(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商务标:2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1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1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工程师职称得0.2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工程师职称得0.2分(3)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2分。注:提供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6-22 09:1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拟派团队能力(权重3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7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有6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4分;
有5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3分;
有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2分;
有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1分;
有0-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45%)
按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0-45%(含),排序分为5分;45(不含)-50%(含),排序分为4分;50(不含)-55%(含),排序分为3分;55(不含)-60%(含),排序分为2分,60(不含)-75%(含),排序分为1分,其余排序分为0分。
(提供施工单位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投标报价(权重10%)
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排序。排序: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秣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双龙大道2299号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邮编:211100邮编:211100
联系人:陆工联系人:徐亚君
电话:025-52752987电话:025-5216718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缺少]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320*****671********项目名称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
标段编号AJN******-01ZG标段名称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5月20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5月27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N******-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经管委行审备[2022]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秣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西路2号
2.1.2工程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4平方米,其中D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E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3层,建筑高度约99.6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且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1.3合同估算价: *****.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8月7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人防、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幕墙、污水处理、智能化管线预埋、充电桩、机械车位、太阳能光伏、雨水回收、海绵城市、室外附属(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围墙),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承包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PC构件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5%。(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商务标:2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1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1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工程师职称得0.2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工程师职称得0.2分(3)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2分。注:提供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6-22 09:1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拟派团队能力(权重3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7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有6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4分;
有5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3分;
有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2分;
有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1分;
有0-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45%)
按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0-45%(含),排序分为5分;45(不含)-50%(含),排序分为4分;50(不含)-55%(含),排序分为3分;55(不含)-60%(含),排序分为2分,60(不含)-75%(含),排序分为1分,其余排序分为0分。
(提供施工单位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投标报价(权重10%)
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排序。排序: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秣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双龙大道2299号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邮编:211100邮编:211100
联系人:陆工联系人:徐亚君
电话:025-52752987电话:025-5216718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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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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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JN******-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节能环保研发中心D、E栋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经管委行审备[2022]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秣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西路2号
2.1.2工程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4平方米,其中D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E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3层,建筑高度约99.6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且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1.3合同估算价: *****.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8月7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D、E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人防、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幕墙、污水处理、智能化管线预埋、充电桩、机械车位、太阳能光伏、雨水回收、海绵城市、室外附属(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围墙),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承包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PC构件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5%。(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商务标:2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1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1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工程师职称得0.2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工程师职称得0.2分(3)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2分。注:提供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6-22 09:1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拟派团队能力(权重3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7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有6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4分;
有5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3分;
有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2分;
有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1分;
有0-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45%)
按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0-45%(含),排序分为5分;45(不含)-50%(含),排序分为4分;50(不含)-55%(含),排序分为3分;55(不含)-60%(含),排序分为2分,60(不含)-75%(含),排序分为1分,其余排序分为0分。
(提供施工单位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投标报价(权重10%)
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排序。排序: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秣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双龙大道2299号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邮编:211100邮编:211100
联系人:陆工联系人:徐亚君
电话:025-52752987电话:025-5216718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D、E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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