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贺州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贺州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2022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我局制定了《2022年贺州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贺州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央一号文件、“土十条”等文件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护和提升全市耕地质量,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2022年广西土肥工作意见》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按照“质量并重、用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坚持生态为先、建设为重,重点抓好耕地质量监测、耕地地力培肥、中低产田改良、酸化土改良、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等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整合资金投入,采用工程、农艺、农技等综合措施,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守住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实现“藏粮于地”,奠定粮食和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服务全市乡村振兴战略。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95万亩、种植绿肥面积16万亩、秸秆还田面积143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15万亩、中低产田改良面积13万亩、酸化土改良面积2万亩、节水农业面积70万亩;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耕地质量监测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任务安排

(一)综合施策,培肥地力

1.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各县(区)要在做好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的同时,继续扩大在蔬菜、果树、茶树等经济园艺作物上的应用。2022年各县(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目标任务:八步区63万亩、平桂区60万亩、钟山县63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63万亩、昭平县46万亩,主要农作物技术覆盖率91%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1%以上。

2.因地制宜种植绿肥。各县(区)在富硒土壤耕地以种植紫云英为主,非富硒土壤耕地重点种植油菜或油菜+紫云英,同时充分利用光热资源好、冬闲田地可用面积充足、果园面积大等优势发展绿肥生产,培肥土壤,提高地力。2022年各县(区)发展绿肥种植目标任务:八步区4万亩、平桂区3万亩、钟山县2.5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4万亩、昭平县2.5万亩。

3.推进秸秆养分还田。各县(区)要重点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堆沤腐熟还田、覆盖还田等技术,推进秸秆养分还田。2022年各县(区)推广秸秆还田面积目标任务:八步区33万亩、平桂区32万亩、钟山县30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28万亩、昭平县20万亩,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

4.增施有机肥。各县(区)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业经营体制特点,积极探索有机肥源养分利用的有效模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民增施有机肥。2022年各县(区)增施有机肥面积目标任务:八步区3万亩、平桂区3万亩、钟山县3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3万亩、昭平县3万亩。

5.加强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各县(区)要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管理等节水措施,重点推广普及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覆盖栽培等先进农业节水技术,促进土壤理化性状的改善。2022年各县(区)推广节水农业面积目标任务:八步区15万亩、平桂区15万亩、钟山县13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14万亩、昭平县13万亩。

(二)持续推进中低产田和酸化土改良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中低产田类型、耕地土壤酸化现状,制定相应的综合改良措施,提高耕地综合产能。2022年各县(区)中低产田改良面积目标任务:八步区3万亩、平桂区2.5万亩、钟山县3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2.5万亩、昭平县2万亩;酸化土改良面积目标任务:八步区0.5万亩、平桂区0.5万亩、钟山县0.5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0.3万亩、昭平县0.2万亩。

(三)持续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

1.加强耕地分类管理。各县(区)要全面用好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最新成果,科学地开展耕地保护与治理修复工作。

2.继续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一是轻中度污染地块治理。此类耕地继续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的通知》(农办科〔2019〕14号)推荐的技术开展安全利用工作。二是重度污染地块治理。此类地块重点采取调整种植结构、轮作休耕措施,明确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确实无法种植食用类作物的改种植非食用类作物。三是要加强技术和培训。重点加强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农业生产者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产出的农产品达到国家安全标准。

3.加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各县(区)要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21号)工作要求,落实监测工作任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分别完成31、46、31、43、18个监测点的土壤和农产品样品采集及送检工作,以便构建完善的耕地重金属污染监测网络,助推农用地分类管理,促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

(四)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

各县(区)根据《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贺州市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年度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是一项系统、基础和长期工作,需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指导组(即原行动推进落实指导组)要加强组织协调,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各县(区)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落实资金,持续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列入了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严格落实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责任,守住耕地质量红线。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主动与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沟通,按照“质量并重,用养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十六字要求,认真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农用地(耕地)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管好用好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切实做到“在保护中提升,在提升中保护”耕地质量。

(三)加强技术指导。市、县(区)技术专家指导组要围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落实关键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结合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素质提升培训、农民教育培训等,适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指导服务能力和农业生产者的用地养地结合意识。

(四)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设区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指标考核要求》《广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将农用地安全利用、耕地质量监测、耕地土壤改良培肥等经费纳入县(区)财政年度预算,履行好政府保护耕地职责。耕地质量监测专项经费按照每个监测点不少于1万元落实,耕地土壤改良培肥专项经费按辖区耕地面积每年每亩不少于1元标准落实,各县(区)耕地面积以2021年底自然资源部门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为准。同时,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撬动政策性金融资本投入,引导商业性经营资本进入,形成合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多方式地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展示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措施。积极打造精品工程,组织开展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现场观摩活动,推广用地养地、农用地安全利用和科学施肥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加强督查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各县(区)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于6月10日前报送县(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至市土壤肥料生态站邮箱。联系人:龙光霞,联系电话:*******,邮箱:hzstrflstz@163.com。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质量保护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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