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框架采购公告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框架采购公告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框架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M**********)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框架采购。
3.项目地点:梅州市。
4.采购项目编号:XM**********。
5.标包金额:人民币96.68万元。
6.项目类别:二类。
7.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8.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9.框架协议有效期: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金额±10%时止。本采购项目的第一个框架协议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第2个和第3个框架协议采用续签方式实施,在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前,由双方确定是否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续签框架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不说明理由否定续签框架协议。经营部通过调查核实市场价格情况、供应商(诚信、履约、质量方面)履约评价结果及产品的技术执行标准等内容形成报告,提交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是否续签框架协议。。
10.框架协议结果适用范围:框架协议结果适用于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各大集体企业(平远鸿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大埔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蕉岭源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等)。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3.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采购服务中心。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序号 | 物资品类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材料类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标包1 | 96.68 | / | / |
采购清单详见附录,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清单中各类物资的预计采购数量是采购人针对本采购项目的需求预测数量,仅提供给投标人作参考,最终采购清单中各规格的实际采购量以工程项目物资需求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对各类物资的实际采购量进行承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若制造商与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若同一制造商的多个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4.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采购合同文本2019年版(框架协议/订单合同),为缩短合同签订时间,保证项目物资及时到货,采购人与本项目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除按以下条款执行外其余的合同条款不作协商及修改,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确认合同文本和条款,若参加投标则默认为投标人同意本项目合同文本及条款的约定。
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支付周期:投标单位以买方在收到卖方完整的付款资料后90天内付款周期为基准报价,分别对交货款款到发货和1年内付款以费率形式进行报价(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结清款支付周期不变),由采购人根据企业资金状况选择对应付款周期的报价与中标人签订订单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50%计收。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标包金额*N(N为签订框架协议的数量)为基准计收。
3.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完成后的30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当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委托本项目合同的甲方在本采购项目的支付款中直接扣除。
六、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2至5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转4。
七、投标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6日18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7日17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采购服务中心1楼评标室。
样品递交方式:样品递交方式可邮寄或由投标人送达。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采购服务中心。收件人:刘逸,联系电话:137*****720。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报价明细表要求提供样品,邮寄样品的以样品送达收件地址并由收件人签收填写的时间为准。
开标邀请: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现场开标会,未参加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投标报价文件递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 ecsg.com.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九、业务咨询方式
1. 采购承办人:黄工。
2. 采购项目电话:189*****696。
3.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潘工。
4. 采购服务部门联系电话:0753-*******。
十、异议
1.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
1.4 联系人:张工
1.5 联系电话:0753-*******
1.6 邮箱地址:*********@qq.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异议书(模板)。
4.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异议提出的时限
5.1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布后2天内提出;
5.2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3 对采购活动不符合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文件规定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6.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
6.2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3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4 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5 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7.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十一、监督与投诉
1.投诉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2.联系人:钟工
3.联系电话:0753-*******
4.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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