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2年5月20日,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恩施市三岔镇莲花池村马尾坝组,项目养猪场占地*****.33m2,总建筑面积约5484m2,具体建设内容为:修建猪舍6栋,建筑面积5184m2,办公区及宿舍300m2,并配套建设化粪池、沼气池、沼液贮存池等配套公用工程。项目目前处于调试运行初期,实际存栏量4000头。实际总投资约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42万元。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 月委托湖北顿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6月21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1]18号文”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1年6月开始建设,于2022年3月建成并投入调试运行。本次验收范围为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建设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等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项目实际执行了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至附近地表沟渠;生活污水经收集至自建化粪池处理后,与项目养殖废水、粪便一起经管道及暗沟收集至储粪池暂存,然后经2套干湿分离机干湿分离,分离后的废液进入2座沼气池发酵,沼液定期用于茶厂、周边山林农田施肥,建设单位已于恩施市莲花池明勇茶厂、恩施市莲花思归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沼液沼渣利用协议,经现场踏勘,项目建设地周边也有大量山林农田,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沼液及生活污水的消纳量;沼液池、猪舍地面、收集沟槽、储粪池均经过防渗处理。
2、废气
项目实际采用了干清粪工艺处理粪便,产生的粪便及时清理,减少了在猪舍内的堆放时间;设置了封闭式的猪舍,每间猪舍均安装了排风扇,加强了通风;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沼气池均加盖密闭;设置半封闭式干湿分离车间;猪舍内定期消毒;对整个厂区合理布局,养殖区与粪污处理区远离居民区,厂区临居民一侧设置了实体围墙;项目仅对饲料和药剂进行拌和,颗粒物产生较少;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由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采取弹性连接;对厂区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在专用设备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厂区临居民一侧均设置了实体围墙。
4、固体废物
项目实际粪便与养殖废水通过管道(暗沟)收集后,经干湿分离机干湿分离,分离后的粪便交周边农户、茶厂作肥料;病死猪尸体经安全填埋井安全填埋处理;沼渣暂存于沼液池,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及茶厂施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目前猪场处于调试运行初期,未产生医疗废物,后期营运期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相关要求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无组织废气
从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1#、2#硫化氢排放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均能满足《畜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1)表7标准;厂界下风向2#氨气排放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1#氨气排放浓度最大值有所超标,我单位后期强化废气治理设施,喷洒除臭剂,粪污处理区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北侧、东南侧及北侧噪声昼间监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1类标准;目厂界东侧、北侧、东南侧及西侧、东南侧噪声夜间监测值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1类标准;项目厂界北侧、东侧噪声夜间监测值有所超标,超标原因为项目该侧厂界距离猪舍排风扇较近,我单位后期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北侧最近居民点噪声昼夜监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
2、大气环境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侧最近居民点硫化氢及氨气浓度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落实各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营运期环境自行监测计划,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监测。
3、对员工进行常规性的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对环保设施的操作技能。
4、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5、后期营运期生猪治疗等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理。
6、进一步强化粪污处理区废气治理措施,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粪污处理区废气后有组织排放;沼液暂存池等加盖密封。
八、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恩施市三岔镇莲花池村马尾坝组8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2*****444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恩施市高老庄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0日
标签: 高老庄生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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