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湖公园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静湖公园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郎溪县静湖公园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郎溪县静湖公园配电工程(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X-2014-065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郎溪县静湖公园配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2招标范围:100kVA箱式变压器1台、160kVA箱式变压器1台、200kVA箱式变压器2台; 250kVA箱式变压器2台、SF6环网柜3台,低压电缆分支箱2台、电力电缆6065米等配套安装工程;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4工期: 45 日历天 。

2.5质量标准为 合格 。

2.6项目招标控制价:*******.22元;

2.6付款方式:

1、项目付款方式按二年三期执行,自接到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一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合同价的30%;同时支付第一次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合同价×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1∕3;

第二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60%,竣工决算审计价款以郎溪县审计局审定的价格为准。同时支付第二次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竣工决算审计价款×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2∕3)-(合同价×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1∕3);

第三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结算价款与前两次累计支付的差额部分。同时支付乙方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竣工决算审计价款×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1∕3。

2、在上述付款期限内,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以下简称建造师)具备:机电(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保证书、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有在建变更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变更审批材料复印件);

3.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会员制):

5.1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报名即售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从郎溪县招投标网(http://60.173.87.245/lx/)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会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会员库会员单位可登录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门户网(http://60.173.87.245/lx/)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会员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3)已经提交入库资料但没有办理资料审核的企业请尽快到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科(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审核手续,并在线领取招标文件;(4)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审核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5)会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

联系人:乐工,联系电话:****-*******

5.4 已报名的投标人需在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建设工程科以无记名方式领取一点智慧光盘,自行从中心网站下载工程量清单并刻录。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40000元。

6.2 投标人应在 2014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招投标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182*****2580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帐 号:131*****380********

账户三: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5297-0054

【备注栏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11 月 5日 9 时 30分,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当携带建造师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建造师)可以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参加本次开标会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139*****368 电 话:159*****316

2014年 10 月 1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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