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医学院大学生艺术中心扩声系统、灯光设备、视频设备、舞台机械设备、弱电系统项目的质疑函答复(五)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医学院大学生艺术中心扩声系统、灯光设备、视频设备、舞台机械设备、弱电系统项目的质疑函答复(五)

广州骏业声学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质疑供应商名称):

我公司于2022 年5 月12 日16 时00分收到贵方以邮寄递交 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桂林医学院大学生艺术中心扩声系统、灯光设备、视频设备、舞台机械设备、弱电系统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XZC2022-G1-******-JDZB)标段二(B分标)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经与采购人及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中标公司提供的灯具部分1、LED电脑摇头成像切割灯中标产品PR-8137A在官网找不到此型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项目评标阶段经评标委员会审查,B分标中标公司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接收贵公司质疑函后我公司也向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了征询函,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征询答复函中明确其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中标公司提供的灯具部分2、三合一摇头电脑灯中标产品PR-2349在官网找不到此型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项目评标阶段经评标委员会审查,B分标中标公司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接收贵公司质疑函后我公司也向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了征询函,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征询答复函中明确其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中标公司提供的灯具部分3、面光 LED 成像灯中标产品PR-8915D在官网找不到此型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项目评标阶段经评标委员会审查,B分标中标公司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接收贵公司质疑函后我公司也向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了征询函,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征询答复函中明确其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四:中标公司提供的灯具部分4、三合一摇头染色灯中标产品PR-2339在官网找不到此型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项目评标阶段经评标委员会审查,B分标中标公司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接收贵公司质疑函后我公司也向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了征询函,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征询答复函中明确其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中标公司提供的灯具部分6、LED 帕灯中标产品为PR-8953在官网找不到此型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项目评标阶段经评标委员会审查,B分标中标公司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接收贵公司质疑函后我公司也向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了征询函,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征询答复函中明确其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中标公司提供的灯具部分8、追光灯中标产品为PR-1700D在官网找不到此型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项目评标阶段经评标委员会审查,B分标中标公司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接收贵公司质疑函后我公司也向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了征询函,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征询答复函中明确其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七:《舞台机械》7、舞台机械称重钢结构及电机机座制作参数如下......中标公司舞台机械称重钢结构及电机机座的投标价格为*****元明显低于计算成本,《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本项目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及招标文件条款“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对其内容进行了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符合要求。接收贵公司质疑函后我公司也向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了征询函,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在征询答复函提供说明。综上,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八:《舞台机械部分中的电缆及其它》1、施工脚手架......中标公司施工脚手架投标价格为*****元明显低于计算成本,《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本项目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及招标文件条款“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对其内容进行了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符合要求。接收贵公司质疑函后我公司也向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了征询函,桂林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在征询答复函提供说明。综上,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艺术中心 舞台机械 视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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