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凤凰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凤凰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政府采购编号:FHZC2014-01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JSTC2014-09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凤凰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名称

数量

1

二氧化硫(SO2)分析仪

1台

2

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

1台

3

CO分析仪技术

1台

4

O3分析仪

1台

5

PM10颗粒物分析仪

1台

6

PM2.5颗粒物分析仪

2台

7

动态气体校准仪

1台

8

零气发生器

1台

9

数据采集系统

1套

10

仪器柜

2套

11

5参数气象仪

1台

12

中心站设备及相关软件

1套

13

大气负氧离子监测设备

1台

13

站房及相关配套:包含空调(带断电重启功能)、稳压电源、标准气、减压阀等相关设施

2套

采购范围:本次凤凰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包括主要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免费保修维护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即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允许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不同型号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起至2014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吉首市人民北路95号—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投标人需供以上所有资料验证,且必须提交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4年11月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凤凰县环保局一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称:凤凰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沱江镇
联系人及电话:麻晓忠****-*******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95号—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
邮编:416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郑子翔肖治龙
保证金汇至: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吉大支行
银行帐号:****************5599
公告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
E-MAIL:********0@qq.com


6、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凤凰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向主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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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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