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水利局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举报平台公示
眉山市水利局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举报平台公示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川水函〔2022〕333号)要求,自2022年3月至10月在我市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现就举报事宜公示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设置拦河渔具,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行洪的。
(二)影响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在库区内围垦、侵占库容;侵占、毁坏大坝、溢洪道等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未经批准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
二、举报电话及举报平台
1.水利部举报电话:*****;
水利部举报监督平台:http://supe.m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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