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4#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4#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4#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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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4#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4#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宾发改项字[2020]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宾阳县兴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黎塘工业园区宾州产业园

建设规模:本次拟建3栋建筑,分别为3#标准厂房、4#标准厂房,1#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本次拟建总建筑面积为*****.20㎡,拟建建筑占地面积为9518.80㎡,其中3#标准厂房层数为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23.66米,建筑面积为*****.00㎡,建筑类别:多层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分类为:丙2类,4#标准厂房层数为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23.66米,建筑面积为*****.00㎡,建筑类别:多层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分类为:丙2类,1#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86.20㎡;本项目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6度。

本项目(□估算价R概算价):94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604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 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5月21日0时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获取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选择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开标现场输入身份证信息签到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4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码联查”,提供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禁止红、黄码及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人员进入中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并按规定执行,若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加开标会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如需咨询防疫相关事宜请拨打:0771-*******

5.5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北路4号畔山花园18栋;收件人:钟园园;联系电话:0771-*******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送达,且须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当面签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送达。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信息内容。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截标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监督电话:0771-*******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宾阳县兴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润元工程咨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宝园路与建园路交叉口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广场步行街西路西排1、2、3、4、号韦迪商住楼111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韦工 联系人:钟园园

电话:0771-******* 电话:0771-*******

2022年5月21日



附件: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幢4幢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最终定稿.doc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幢4幢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最终定稿.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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