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基冯教师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小学基冯教师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镇江市丹徒区辛丰中心小学基冯教师住宅楼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600m2,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11月10日—2015年4月1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等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经理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须提供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162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丹徒支行)。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6.必要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
(一)、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二)、资格审查时出具投标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审查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三)、丹徒区施工企业需要携带建管处出具的已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证明原件,丹徒区以外的外地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投标时少于3家,重新公告。
9.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4年10月15日0:00至2014年10月19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
10. 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地不在镇江市范围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 ********),或到丹徒区建管科办理《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丹徒区资质备案申请表》(联系人:王斌****-********)。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外地企业进丹徒区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1.工程招标定标实施细则
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信用”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投标报价分+信用分,其中投标报价75分,信用标3-5分。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C=A×K1×Q1+ 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9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5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3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综合信用分值计算(3-5分)
综合信用分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当众从3分、4分、5分中随机抽取一数值,作为本工程的综合信用分值。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开标时随机抽取的分值除以100,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
(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5。)
12. 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1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单位须按中标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付款方法:工程建设期间不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40%,余款从第二年开始分二年均等付清。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16.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徐涛 电话:151*****386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徒区金谷东路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张文琴、张燕 电话:********
邮编: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0:00至2014年10月19日24:00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4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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