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配置更新(BIST脉动真空灭菌器等)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配置更新(BIST脉动真空灭菌器等)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配置更新项目(BIST脉动真空灭菌器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1

项目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配置更新项目(BIST脉动真空灭菌器等)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仪器设备配置更新项目(BIST脉动真空灭菌器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内容包括:玻片书写仪、BIST脉动真空灭菌器(实验动物专用)、涡旋振荡器、烘箱、马弗炉、控温振荡器、制冰机。
备注:本项目部分设备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BIST脉动真空灭菌器(实验动物专用)交货期为75天(包括拆除和安装);其余仪器设备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韩宗梅

质疑联系方式:138*****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丽、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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