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防汛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日照市城市防汛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城市排水管理处的委托,对其城市防汛物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联系地址:日照市枣庄路229号

联 系 人:仲 峰

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冯吉鹏 侯艳玲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hyharz@163.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城市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4-1294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共2个包。第1包为: 汽油抽水泵、液压渣浆泵、液压动力站等设备采购,第2包为:隔离墩、方尖锥、水上安全带、编织袋等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采购预算:第一包:244150.00元,第二包:177200.00元。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3.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套,售出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4年10月24日上午09:0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五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24日上午09:30。

八、开标日期、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09: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五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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