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中心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救助管理中心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4〕296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计委3号令、5号令、9号令和3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吉安市救助管理中心站装修工程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总投资约60万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五、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和市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甲级F********8)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从江西省专家库吉安分库中抽取,评标办法按规定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六、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3、资料费收取按吉监字【2012】20号文件执行。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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