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创建绿色港口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创建绿色港口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创建绿色港口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编号:BBW-AHB-J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创建绿色港口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港能源化工港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补齐生态环保短板、推动绿色转型,全力加快公司“十四五”期间以“BETTER”为特征的绿色港口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科技支撑、实施专项行动、培育绿色文化,以绿色港口建设为抓手,打造北港绿色品牌,以点带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升级,2023年新增一批绿色港口,力争2025年全部实现绿色港口创建目标,构建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模式,将公司打造成为广西绿色发展排头兵。
2.2 招标范围: 服务对象包括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股份”)、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码头”)、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码头”)、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码头”)、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集司”)、广西北部湾港能源化工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能化”)。
对标《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JTS/T 105-4-2020),以北集司和北海码头集装箱泊位、防城港码头集装箱和专业化干散货泊位为重点,推进专业化码头开展绿色港口创建、申报中国港口协会组织的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工作。
参照《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并结合北部湾港实际,制定《北部湾港通用码头绿色港口创建指南》,指导通用泊位开展创建活动。
(1)编制《北部湾港通用码头绿色港口创建指南》
参照《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JTS/T 105-4-2020),编制《北部湾港通用码头绿色港口创建指南》,指导北部湾港通用码头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及评价。
(2)绿色港口建设技术咨询
为防城港码头、钦州码头、北海码头、北集司和北港能化提供技术支持,针对公司绿色港口建设提供技术咨询。
(3)编制绿色港口发展报告
分别针对防城港码头、钦州码头、北海码头、北集司和北港能化,编制年度绿色发展报告。
(4)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按照各港区污染物排放特点,分别针对防城港码头、钦州码头、北海码头编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为港口污染防治对策做支撑。
(5)编制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报告
分别针对防城港码头、钦州码头、北海码头、北集司和北港能化,开展绿色港口等级评价,编制等级评价报告。
(6)申报中国港口协会绿色港口等级评价
根据上述工作开展情况,评估北部湾港下属码头公司申报符合性,以北集司和北海码头集装箱泊位、防城港码头集装箱和专业化干散货泊位为重点,组织申报中国港口协会绿色港口等级评价。
2.3服务周期: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编制《北部湾港通用码头绿色港口创建指南》
2022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2)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报告编制。
(3)编制绿色港口发展报告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报告编制。
(4)编制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报告
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价报告编制。
(5)申报中国港口协会绿色港口等级评价
2023年8月底前向中国港口协会申报。
(6)绿色港口建设全过程技术咨询
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
3. 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甲级证书(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中国港口协会绿色港口等级评价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
3.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中国港口协会组织的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工作的业绩。
3.3财务能力:
(1)提供最近三个年度(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2)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情况。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承担过绿色港口等级评价相关工作的业绩。
其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承担过绿色港口等级评价相关工作的业绩。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在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b. 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企业名单。
c.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5 月 23 日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楼1618室报名。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现场报名的,报名的时候现场支付报名费;电话报名的,需要以个人名义存入以下账户(报名人居民身份证与银行转帐的个人帐户名应为同一人,且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否则将被视为报名不成功):
开户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450*****151*********。
4.3文件领取:现场报名的,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2)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电话报名的,(1)报名人须将个人银行转帐回执扫描件;(2)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扫描件;(3)委托人的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扫描件、报名人收件地址、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gxjhtang@163.com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投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报名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2年6 月 14 日10:0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5楼1523会议室。
5.2 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凡进入南宁市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及健康码(当天更新的才有效)。并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每家投标人中,参加开标的人员限1人。
5.3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也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考察工程现场。
5.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077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18室
联 系 人:钟工
电话:0771-*******
邮箱:gxjhtang@163.com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771-*******
招 标 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5 月 2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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