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桥镇工业园区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斜桥镇工业园区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海宁市斜桥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海宁市斜桥镇工业园区人行道工程

工程内容

人行道工程

工程地点

海宁市斜桥镇工业园区内

建设造价

约146万元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工程规模

人行道面积6600m2

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执业资格

联系地址

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报名地址

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10月17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3:00-15:3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XQ2014-74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

报名材料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交易员证、交易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嘉兴市企业需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备注

注:投标人通过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进行报名前应先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预览招标公告,确认项目信息后再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提出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镇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录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两次)的,将取消下一个季度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三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半年,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海宁市斜桥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项目经理

资格

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6

企业类似

工程业绩

2009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市政工程1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的,合同中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等需由合同中的业主单位书面确认,确认的书面依据附施工合同后。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

流动资金

具有5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8

安全生产

负责人

具有安全生产负责人“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9

进嘉施工

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需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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