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警用直升飞机租赁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警用直升飞机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1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警用直升飞机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警用直升飞机租赁
合同履行期限:租期起算日期自公安部下发直升机警用编号及直升机涂装完毕,经双方确认可以投入到高新公安分局飞行任务时间起算壹年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国民航CCAR-91部运行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393,投标项目编号:BZ*******,邮编:******。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疫情期间,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刻录至光盘方式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邮寄提交,光盘一式两份。
3、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通过网络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rce=sem4_gwzcw.*******.*******.*******。
中介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电子投标要求:本项目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介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进行主体信息注册(2020年6月1日之前注册的投标供应商需检查、补足详细地址信息并提交审核)和CA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网上投标相关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免费下载;
2、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手册规定的方式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CA锁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3、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加密版(文件后缀为“.ASTF”)和非加密版(文件后缀为“.nASTF”)。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进行线上递交;
4、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人不到现场,开标过程取消CA解锁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将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装订、密封,并与刻录有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nASTF”,不是word或PDF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CD或DVD光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收到的邮寄光盘内容)为准,且投标人必须保证上传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和拷贝至光盘邮寄的非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版本一致,(是最终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5、因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和非加密版)及纸质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投标供应商制作双份光盘并做好加固保护,光盘表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包号。因加密版和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或邮寄等原因造成光盘损毁无法读取电子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投标人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https://www.lnwlzb.com/zxxw/********/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东庆街1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方式:0412-*******/*******/*******/*******-829
邮箱地址:lnbzzbb828cjl@126.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3*****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陈金龙
电话:041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