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5-23 至 2022-05-30
撰写单位: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一、服务基本情况:

1、服务类型:庭院、办公楼、餐饮服务

2、各综合楼自然情况:

机关楼所辖办公楼位于法库县吉祥街道晓东街,服务类型为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楼宇总建筑面积4031.7平方米,就餐人员120人。

警种综合楼所辖办公楼位于法库县吉祥街道晓东街,就餐人员120人。

拘留所所辖办公楼位于法库县吉祥街道晓东街,服务类型为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楼宇总建筑面积1540平方米,就餐人员30人。

监管大队所辖办公楼位于法库县吉祥街道晓东街,服务类型为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楼宇总建筑面积3983平方米,就餐人员30人。

二、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职责要求 :

1、日常主管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并具有较强的管理和沟通能力,政审合格。

职责:负责协助采购人单位管理者的工作安排,及时与采购人单位沟通,配合采购人管理好物业派遣人员,日常检查物业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

2、电工

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具有强电专业基础知识,需持有国家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熟悉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等工作,政审合格。(上岗前核验证件)

职责:

①、负责供配电系统: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二次配电、动力配电设备、低压配电箱柜,楼内外照明,墙壁配电、EPS系统和发电机组及其它各要素配电设备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维护工作。

②、负责厨房设施设备:冰箱、冷柜、排油烟机、引风机、和面机、馒头机、绞馅机、豆浆机、烤箱、蒸箱、醒箱、切菜机、土豆去皮机、洗碗机、消毒机柜等附属设备设施维护、日常维修管理工作及大、中修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③、委托维护管理的其它设备。

3、保洁

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动作利落,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素养佳,政审合格。

职责:

①、负责公共区域、房屋公用走廊、楼梯安全通道、大厅、墙壁、门窗、室内玻璃、公共卫生间、牌匾、健身房、走廊灯具装饰物等全天候卫生清洁。

②、负责每日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③、负责办公家具、地板、理石地面、墙面、地毯保洁养护工作。

④、负责卫生消杀。

⑤、负责冬季庭院内除雪。

4、保安

要求: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身高在 1.75 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挺拔,反应灵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政审合格。

职责:

①、负责办公区域 24小时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②、负责 24 小时门禁管理:礼貌接待来局办事人员,按采购人规定对外来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换取出入证后予以放行。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拦截车辆等行为,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办公秩序良好,使门禁真正成为本物业的安全屏障和文明窗口。

③、负责出入院内车辆查验、登记、摆放疏导工作,对院内停车场进行有序管理。

④、负责 24 小时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制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院内正常办公秩序,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

⑤、负责24小时安全监控室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置报告工作。

⑥、负责院内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及安全巡视,负责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使用管理,时效管理,配置管理,每次对消防设备巡查(灭火器、消火栓),需填写巡查记录。

⑦、做好外来车辆疏导,指挥车辆停放,防止危险品和可疑人员进入院内。

⑧、发现消防设备故障与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采购人。

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订针对采购人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有针对性制订应对火灾、漏水、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骚扰“采购人”秩序、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必要演练。一旦发生案情时,即予果断、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点。

⑩、规范着装,严格按照巡视时间和路线进行巡视,加强防火点位的巡查巡视,并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工作。

⑾、负责院内卫生。

⑿、负责对各单位报纸(信件)的接收,按各单位订报数量及时进行无差错分发,对接收的信件、快件及时通知单位或个人。报纸(信件)分发员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和相关要求。

⒀、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以上保安服务人员均需持有保安证(上岗前核验证件)。

5、餐饮服务人员

①、厨师

要求:男性,能根据规定菜谱烹制中餐菜肴,出品口味好,符合大众口味,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审合格。

②、水案

要求:男女不限,能够制作多种风味凉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审合格。

③、面点师

要求:男女不限,能够制作各种中西面点及生日蛋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同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审合格。

④贴灶

要求:男女不限,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胜任相关工作,能吃苦耐劳,政审合格。

⑤、餐厅服务员

要求: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餐饮服务和餐饮接待工作经历,五官端正、举止端庄、能吃苦耐劳,政审合格。

⑥、洗碗工

要求:女性,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胜任相关工作,能吃苦耐劳,政审合格。

注:以上餐饮服务人员均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证件)。

餐饮服务职责:

1、负责提供工作人员早、中、晚(包括休息日、节假日);

2、负责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

3、负责物品验收、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

4、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用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5、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6、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7、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8、按要求做好各类会议用餐、节假日加班的餐饮保障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饭菜工作;

9、负责厨房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及食堂用餐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保障工作;

10、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

11、负责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 安全使用;

12、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做好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负责保障食堂外卖食品安全、及时;

14、能够圆满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5、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

16、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节日,餐厅现场布置工作,宣传海报及现场装饰物。

三、其他职责

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由其它专业公司承担的服务管理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以书面报告批复为准)。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及时调整采购人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人服务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实施岗前及在岗位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各种设备、工具、办公用房,在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全部移交采购人,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办公用房要求保证完好,在扣除自然磨损因素后完好率达到100%。

8、合理使用和管理各类物资,加强物耗成本管理。

9、对采购人的办公设施,各种机械设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物品负责全部赔偿。

四、其他要求

1、人员管理:采购人以中标方派遣人员的形式,进行人员管理和使用。

2. 结算方式:员工工资和以支付对方管理费的方式进行结算

(1.派遣员工交“五险”按员工工资的5%,支付管理费,2.员工未交“五险”按员工工资的20%,支付管理费)。

3. 因采购单位工作的突发性、复杂性、特殊性等特点,要求中标公司应充分考虑服务的延时性,满足采购单位的服务需求,随之产生的员工加班情况及加班费用,由采购方提供。

4. 工程维修人员所使用的所有工具,设备设施所发生的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提供。

5. 保洁清洁物料、保洁工具及保洁设备等均由中标单位提供,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方提供。

6. 除雪工具、除雪剂等相关除雪物资,由采购方提供。

7. 保安器具由采购方提供。

8. 服务人员服装由中标方提供,需每两年更换一套。

9. 采购人承担设备设施所产生的水、电等能耗费用。

10.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招标后实际需求变化情况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调岗、增加人员、减少人员,合同金额随之相应调整。

11、服务人员需按照采购人单位要求统一着装。

12、采购人每周、每月对服务管理公司进行考评,按照《服务公司考评细则》进行打分,考评分为三个等次(200分-190分为优秀、189分-179分为合格、178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得分情况进行评定等次,如每月中有2次周考评等次为不合适时,采购人对服务管理公司通知整改(以书面形式),连续2个月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时,采购人约谈服务管理公司负责人。

13、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服务人员服务手册》进行工作。

14、服务人员不属于采购人单位员工,与采购人单位无任何相关法律关系。

15、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所需临时用工人员时,由中标方提供,与中标方签定合同,与采购人无任何相关法律关系。

五、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公安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520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雪
电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管理 购买服务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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