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潜北二期工程碎石转运队伍(第二次) 招标公告
枣潜北二期工程碎石转运队伍(第二次) 招标公告
枣潜北项目二期工程碎石转运队伍采购(第二次)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根据枣潜高速项目进展情况,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枣潜北项目二期工程碎石转运队伍采购进行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起于枣阳市新市镇王大桥村刘沟附近鄂豫省界,与河南省方城经唐河至枣阳高速公路对接,此后路线向南经王大桥、姚庄、西老庄,走郑庄北侧,经魏庄、杨坊后跨邢川渠,后于白露街东侧与省道316交叉,并在刘李庄以南设置新市互通,后经袁寨跨沙河长渠,经杨岗、白庙,于下方湾南跨高干渠,经黄家油坊、刘岗,于吉河西侧跨省道335设置吉河互通后,向东南展线过后邓店、中邓店跨沙河,继而经九龙口茶场、上垱、老西庄、于小张庄北侧与省道440(现为047县道)交叉,之后沿大张庄、张岗林场、邓家塆、袁家塆东侧布线,于杨家油坊东与规划国道316交叉,并设置兴隆互通;此后,折向西南,于陈家下湾东侧与G316老路和鄂北引水工程交叉,后经袁家塆、胡家塆,于李家岗北侧上跨汉丹铁路,彭家塆南侧下穿汉十高铁,走大冯楼、廖家塆、耿家祠堂,至项目终点,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枣阳东枢纽互通对接,建设里程47.86公里。
2.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枣潜北项目部二期碎石转运工程。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如下:
采购项目 | 类别 | 运距(km) | 数量(吨) | 位置 |
二期碎石转运队伍 | 场站内碎石转运 | 运距<1km | 基层1#站、基层2#站 | |
场地外碎石转运 | 运距<10km | 主线、其他场地 | ||
面层废灰转运 | 运距<5km | 面层站 | ||
基层接头废料回收 | 运距<10km | 5000 | 主线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8个月,预计2022年5月-2022年10月,具体以遴选人通知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可不受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资源库限制,但库外申请人须满足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资源库准入要求,在申请文件中另册按要求申请。
3.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二年度被遴选人列入D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遴选人列入Z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3.5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2年内不能承接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遴选人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或者经查实有过借用资质行为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事故;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
(8)与遴选人发生过诉讼或仲裁,为遴选人诉讼或仲裁相对方的;
(9)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遴选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恶意举报遴选人,经查证不属实的;
(11)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查实处理的;
(12)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4)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5)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6)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名工权益受损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5月24日9时至2022年5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签到登记后领取遴选文件;也可电话联系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报名,填写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cjlqhtglb@qq.com,报名成功后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7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一楼遴选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申请人凭项目部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3)递交申请文件并装订在申请文件的“其它资料”中,申请文件递交现场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单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
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158*****410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兴隆镇新鑫大道100号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131*****819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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