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顺城路(迎宾路-大南门)交通信号工程招标公告

内顺城路(迎宾路-大南门)交通信号工程招标公告



开封市内顺城路(迎宾路-大南门)交通信号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内顺城路(迎宾路-大南门)交通信号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投资[2012]3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措,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顺城路(迎宾路-大南门);
2.2工程名称:开封市内顺城路(迎宾路-大南门)交通信号工程;
2.3建设规模:约923米;
投资额:约 70万元;
2.4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交通信号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分项及监控系统分项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企业注册资金需满足本工程规模需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拟任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4、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提交数据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详情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4年 10 月16 日至2014 年 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6号窗口5013室(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报名时携带(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诚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鼓楼区观前街15号 地 址:观前街15号
邮 编: 475000 邮 编: 475001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人: 蔡女士
电 话: ****-******** 电 话: 037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kfscjzb@163.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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