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天翼高清产品宣传制作采购
关于2022年天翼高清产品宣传制作采购
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关于2022年天翼高清产品宣传制作采购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2-05-23 16:33: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2-05-24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2-05-27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比选公告-关于2022年天翼高清宣传制作采购线下公开比选项目 |
标包名称: | 比选公告-关于2022年天翼高清宣传制作采购线下公开比选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比选公告-关于2022年天翼高清宣传制作采购线下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CQBXWJ202*****00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描述】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为推广天翼高清品牌知名度,助力“法律咨询”产品宣传,提升用户感知。现计划比选招标一广告公司负责天翼高清产品的宣传制作 。[主要包括分包情况、采购内容、【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规格、数量、交货期/工期等]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中国电信31省公司(含省公司属专业公司、省公司直属单位,MSS组织架构不在对应省公司之下的情况除外)、云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已经具备实施不良行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部)、天翼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计9家单位定于2021年9月19日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持条件,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含科技创新中心和中电领航公司)、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中国电信学院,含天翼人才发展、天翼智慧管理咨询公司和上海信息园区运营部等单位)、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共计6家单位计划于2021年10月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上述15家单位在实际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后,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其他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除非上级公司特殊安排之外,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情况。[A1]]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计算方法(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A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人须提供至少2份2019年4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同类项目指广告设计、广告宣传等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加盖参选人公章。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05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5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5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A3]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5月24日9时00分至2022年0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电子邮箱地址liaojj2@chinatelecom.cn。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款电汇底单(备注写明代理编号后五位数字),向采购方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电子邮箱地址liaojj2@chinatelecom.cn。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09时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电子邮箱地址liaojj2@chinatelecom.cn。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完成供应商注册。 7.2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登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51号 联系 人:廖健几老师 电 话:191*****957 电子邮件:liaojj2@chinatelecom.cn 9.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A4] 2022年05月23日 |
标签: 天翼高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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