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食堂劳务、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食堂劳务、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食堂劳务、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委托,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FJMH[GK]*******、2022年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食堂劳务、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2年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食堂劳务、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1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GK]*******
项目名称:2022年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食堂劳务、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702-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1(年) | 否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同时积极响应从优待警的要求,龙海公安局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自办食堂。为了管理好、规范好本局食堂正常运行,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就餐保障。食品配送项目预算价:*******元(该预算价为采购人估算价,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C0702-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1(年) | 否 | 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采购,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同时积极响应从优待警的要求,龙海市公安局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自办食堂。为了管理好、规范好本局食堂正常运行,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就餐保障。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包1、包2)。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包2),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包2),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包1、包2)。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包1、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5-23 16:27至2022-06-07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6-14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
地址:石码镇紫崴路15号
联系方式:13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2201层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艺纯
电 话:059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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