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生产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集装箱生产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集装箱生产附属设施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集装箱生产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为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的集装箱生产附属设施工程,其中甲类仓库建筑240m2,乙类仓库969.6m2,丙类车间2084m2,戊类仓库1960.8m2,钢卷仓库8731.36m2。
2.2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启东市海工船舶工业园东方大道1号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300万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集装箱生产附属设施工程,包括新建甲、乙、丙、戊、钢卷仓库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等相关工作内容;其中安装部分包括各单体强电、可燃气体、自动火灾报警、消防给水、通风;室外配套部分包括原有场地拆除及修复、新建排水沟(含雨水口)、室外消防电气、室外消防给水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职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2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或交易中心)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或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取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数量≥9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9家投标申请人;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为3家(含)-9家(不含)时,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数量<3家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不少于3个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是申请人数量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的最后一名投标申请人得分相同时,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的“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入围;如“类似业绩”的得分也相同,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入围;如上述二项得分再相同,按投标申请人资质得分高的优先入围;如上述三项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
4.2《关于公布2020年启东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启住建〔2021〕31号)、(启住建〔2021〕62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名单中企业信用分低于70分(含)以下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可能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笔试、考察及约谈,笔试、考察及约谈内容将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人(代建单位)组织专家组联合建设单位相关主管部门组建考察和约谈小组,对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等进行了解。投标申请人情况、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约谈情况将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笔试、考察、约谈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投标单位被列为失信企业或近二年内在项目所在地存在欠薪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注:如由于新冠疫情严重,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可进行网络约谈,投标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异议。4.3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4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09时30分
6.2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30日9时30分。
7.2根据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一正二副)(原件无需提交),须在规定时间内用顺丰邮寄至指定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资料费300元,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收取(随同资格预审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2年5月30日9:3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时则不予受理,接收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室,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189*****970
开标时间:2022年5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联系人:查勤丰 | 联系人:陈燕 |
电 话:0513-******** | 电 话:189*****970 |
标签: 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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