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域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平山区域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05月24日至2022年05月3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480051*****001
招标编号:TXATXC********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塘厦镇农林水务局
工程名称:平山区域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平山社区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99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平山社区,为平山188工业大道周边新建厂区及商住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最大给水管径为DN200,工程造价约人民币438万元。
发包范围:平山区域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土石方工程;2、路面拆除与修复工程;3、管网工程;4、管网附件安装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按招标图纸内容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市政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10月30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5月31日09时30分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22年05月3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5月24日00时00分至2022年05月3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杨晓娟0769-********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李鹤鹏、舒晓聪0769-********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8、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9、供水、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自来水公司;电话:0769-********;地址:东莞市塘厦镇东深一路8号。2、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自来水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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