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靖边县席麻湾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靖边县席麻湾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FCG-2022-JZ-029
项目名称: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8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垃圾运输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61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垃圾车 | 压缩车等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618,000.00 | 61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环卫设施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8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垃圾容器 | 垃圾桶、垃圾箱等 | 1,8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870,000.00 | 8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运输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合同包2(环卫设施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运输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合同包2(环卫设施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时间:2022年05月24日至2022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2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
时间:2022年06月02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不见面开标6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购买,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联系电话:0912-*******
备注:供应商自行在电脑上进行二次报价。建议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
名称:靖边县席麻湾乡人民政府
地址:靖边县席麻湾镇
联系方式:151*****930
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靖边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25层
联系方式:0912-*******
项目联系人:李春雨
电话: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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