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原子荧光光度仪、红外测油仪招标公告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原子荧光光度仪、红外测油仪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原子荧光光度仪、红外测油仪 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原子荧光光度仪、红外测油仪 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GYZXYG-2014-13-302-GZ-G公(A99)

三、项目序列号:S****************001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63.4
2.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备注
1红外测油仪(含自动萃取器)6
2原子荧光光度仪6
3原子荧光光度计1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红外测油仪(含自动萃取器):根据HJ637-2012标准,用四氯化碳萃取样品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油,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
原子荧光光度仪:汞、砷等重金属监测。
原子荧光光度计:用于样品中As、Sb、Bi、Hg、Se、Te、Sn、Ge、Pb、Zn、Cd元素的痕量分析。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营销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6.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目前,贵州省尚未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遵守相关法律和规章。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4年10月17日 10时00分-2014年11月10日 16时30分
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大屏幕上显示)

九、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大屏幕上显示)

十一、收款单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富水路支行
银行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
联系人:刘红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孟令莎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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