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村城中村“三旧”改造(复建安置区)1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潭村城中村“三旧”改造(复建安置区)1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石东第八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石东第九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 广州市天河区潭村城中村“三旧”改造(复建安置区)1项目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潭村城中村“三旧”改造(复建安置区)1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石东第八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石东第九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廖 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 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 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潭村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62294万元。
五、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总用地面积68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1005万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8.18万平方米,配建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约59205平方米。
3、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 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4年10月22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_7_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房建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贰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厉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石东第八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石东第九股份合作经济社,异议受理电话:***-********,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西街一巷2号之二。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石东第八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石东第九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4年10月1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原件 | ||||
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7.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8 |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人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核对原件 | |||||
监理合同 | 核对原件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核对原件 | |||||
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要示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资料)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备注 | |
此栏不需 申请人填写 | |||||||
1. | 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企业、项目总监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核对原件 | ||||||
监理合同 | 核对原件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核对原件 | ||||||
2. | 获奖证明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3. | ISO90000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4. |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5. | 工商管理局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
6.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
7. | 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8. | 拟投入监理人员配备情况资料(包括资毕业证、格证书、注册证书或培训上岗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资料)》只作为择优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择优表(业主综合评价部分)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监理
序号 | 项目及权重 子项 分数 单 位 名 称 | 一 | 小 计 | 二 | 小 计 | 三 | 小 计 | 四 | 合计 | 名次 | ||||||||
企业2011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企业2011年1月1日至今获奖情况(权重30 分) | 项目总监自2011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及综合素质(权重10分) | 企业资信证明 (权重30分) | 项目人员架构(30分) | |||||||||||||||
类似工程业绩(10分) | 类似工程获奖业绩 (20分) | ISO90000体系认证 (5分) | 守合同重信用(5分) | 企业造价咨询资质(5分) | 企业注册资金(5分) | 2011-2013年度财务状况(5分) | 企业荣誉(5分) | |||||||||||
国家级奖 | 省级奖 | 市级奖 | ||||||||||||||||
每项得2分。 | 每项得3分。 | 每项得2分。 | 每项得1分。 | 总监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同时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得5分,否则不得分。 | 2000年至今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的单位,按连续年份的长短排名,第1名得5分,第2名得4分,第3名得3分,第4名得2分,其余不得分(相同连续年份的按并列排名)。 | 具备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得5分,否则不得分。 | 按企业注册资金从多到少排名。第1名得5分,第2名得4分,第3名得3分,第4名得2分,其余不得分(相同金额的按并列排名)。 | 2011年至2013年度企业连续三年盈利加5分;连续两年盈利得2分;一年盈利得2分;无则不得分。 | 2008年至今曾被评为省(部)级或以上先进监理企业得5分,市(副省)级先进监理企业得2分。 | 拟派监理人员数量配备满足《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表》中专业人员数量要求的,得16分;每少1人扣2分,最多扣至0分; 在满足《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要求表》专业人员数量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监理人员的,加1分,最多加4分。 注:本评分项最多得20分。 拟派监理人员专业配备完全满足《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表》中专业要求的,得10分;少一个专业类别扣2分,最多扣至0分。 | |||||||
1 | ||||||||||||||||||
2 |
说明: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2、获奖业绩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一次,不重复计算;
3、择优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部分视作该项不计分。
4、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5、企业荣誉: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一次,不重复计算。
6、人员配备情况,参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配备并按下表进行填报。
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要求表
招标人要求 |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 | 差异说明 | 备注 (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等) | ||||||
序号 | 专业类别 | 数量 | 基本要求 | 专业类别 | 数量 | 基本要求满足情况 | |||
一 | 项目总协调人 | 1 | 由投标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以上行政职务,并已在本公司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的领导担任。 | 公司任职证明 | |||||
二 | 总监、总监代表 | ||||||||
2.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
2.2 | 总监代表 | 1 | 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 ||||||
三 | 专业人员 | ||||||||
3.1 | 土建施工管理组 | 土建监理工程师 | 3 | 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其中1人为土建组监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余2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要求1人具有仿古建筑风格项目的监理工作经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 | ||||
3.2 | 机电施工管理组 | 电气专业工程师 | 2 | 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其中1人为机电组监理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另1名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3.3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为给排水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
3.4 | 空调专业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为暖通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3.5 | 弱电专业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为智能化相关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3.6 | 其他专业施工管理组 | 测量监理工程师 | 1 | 具备测量或勘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
3.7 | 计划合同管理组 | 计划合同管理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为建筑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3.8 | 安全与职业健康组 | 安全工程师 | 2 | 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 | 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 | ||||
3.9 | 合同造价管理组 | 造价工程师 | 2 |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1名土建专业、1名安装专业)。 |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3.10 | 造价工程师(驻场) | 2 | 具有造价员资格证(1名土建专业、1名安装专业)。须驻场服务,工作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 | 造价员资格证书 | |||||
3.11 | 资料管理组 | 图档资料管理员 | 2 | 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满足招标人信息化管理要求。 | |||||
3.12 | 图档资料管理员(驻场)) | 1 | 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满足招标人信息化管理要求,须驻场办公,服从招标人管理。 | ||||||
3.13 | 监理员 | 5 | 具有土建、机电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
… | … |
注: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只作为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的择优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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