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疫情期间上虞区对粮油生产经营保供企业的补贴的公示

关于2021年疫情期间上虞区对粮油生产经营保供企业的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全力促复工复产稳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对区内粮油生产经营保供企业实行奖励,在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运送至上虞的优质大米给予每吨最高60元的补贴(折成原粮计),经企业申请,科室审核确定三家企业给予补贴,其中:绍兴市上虞区天丰粮食有限公司调入大米数量1535吨,补贴金额*****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粮油有限公司调入大米4551吨,补贴金额******元;绍兴市上虞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调入大米数量1473吨,补贴金额*****元。现对补贴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上虞区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

标签: 经营 疫情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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