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藩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裕藩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裕藩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裕藩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附件:


裕藩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裕藩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岚综实项目审批﹝202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区财负担 ,招标人为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平潭裕藩湾海滩修复工程位于海坛岛海坛湾北侧、裕藩湾海岸,东起裕藩村南侧小码头,西至港东村南侧村道与海岸线交汇点,修复岸线长度约1.6km

2.2 工程建设规模: 海滩修复岸线长度约1592米,修复施工干滩(滩肩)面积约8.61公顷,构筑临时拦沙堤长度138米。植被修复工程中修复面积约为3公顷,其中海滩后滨沙地植被修复工程2.6公顷,滨海沙地草本适生物种引种研究与应用示范0.2公顷。生态景观工程提升修复面积占地3.7845公顷,景观建设内容包括港东村西入口、裕藩湾东入口,堤顶路提升改造0.6424公顷,沿堤顶路设置裕藩湾港口等眺望节点5处总占地0.5148公顷,配套服务建筑470 平方米,绿化提升228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2918.35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裕藩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包含工程前期及审计阶段配合工作)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229183500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196674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8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风景园林工程 ,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风景园林工程 ,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24 09:00:00 2022-05-29 17:30:00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225 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6-20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③电子投标保函(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楼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3152318,0591-23152268,18060080302 传真: /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31号楼三层A1-2区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38381818 传真: 0591-38381818

联系人: 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 http://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05室

联系电话: 0591-231638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5

企业登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工程 保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