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及潴龙河连通马棚淀水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及潴龙河连通马棚淀水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及潴龙河连通马棚淀水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采购项目编号:BXCG202*****000016
公告内容:

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及潴龙河连通马棚淀水域工程

第三方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及潴龙河连通马棚淀水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1.3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及潴龙河连通马棚淀水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1.3.2工程地点:雄安新区。

1.3.3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包括3个水利工程:

(1)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工程分为三部分,渠道部分东起容西片区西边界,西至萍河现状主槽。箱涵改造部分为大水大街至罗萨大街。一是容西片区西边界至萍河的渠道部分,全长约4.03km,包括渠道疏挖工程、桥梁工程和生态绿化工程,渠道近期设计排涝流量50m3/s;二是大水大街至罗萨大街的截洪渠一期改造箱涵部分,一期箱涵改造长2.44km、连接渠长0.31km,包括连接渠疏挖工程、箱涵改造和恢复工程,箱涵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三是大水大街至市民服务中心的截洪渠一期箱涵清淤,清淤长度约5.683km。该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本次一期工程的范围为马庄干渠雄东N1路至省道S043段,长度3.1km。雄东段排涝标准为30年一遇,其他段为2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河道防护等。

(3)潴龙河连通马棚淀水域工程。通过现有河槽清整、局部段开挖河槽结合新筑堤埝等措施,实现潴龙河与马棚淀水域连通,该工程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分别为河道疏挖工程、堤防整治工程及桥梁建设工程。整治河长为10.5km。

1.4服务/采购内容:施工过程中全程同步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测,并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完成竣工质量检测,出具质检报告,检测内容包括检测清单中的所有项目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他检测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9)不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

(20)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托开展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为同一检测单位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条件:

①申请人应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验检测能力涵盖本次全部采购内容)。

②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合同业绩。

注:若所附业绩为联合体合同,如该合同中包含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则该联合体合同业绩视为申请人满足要求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⑦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近一年内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有不良行为记录(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载明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开时间为准)。

⑧申请人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①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范围内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资质认定或母公司资质认定涵盖该场所,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

②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6)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要求:a.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比选公告第2.1款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比选公告第2.2(5)项的要求;b.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c.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工作任务的,资质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任务的资质认定;d.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其主要设备资产、人员均在雄安新区范围内;e.联合体各方中若有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成员,则该成员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f.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比选文件获取

3.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3.2参与项目:申请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各自账号下载比选文件。

3.3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5月24日10时00分至2022年5月27日17时00分。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9时30分;

4.2递交方式: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经加密的电子版申请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4.3文件开启方式:远程开标,申请人需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开标、解密。

申请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即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申请人进入开标系统后需在线签到,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交易平台服务电话:01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六、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方式:0312-*******

采购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联 系 人:司东海、李少雄

联系方式:185*****229189*****2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质量检 水系 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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