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CE-02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报告招标公告

《泾川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CE-02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报告招标公告

按照县城规划和城东片区开发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泾川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JCE-02地块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编制了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地块JCE-02位于城东片区,城关镇何家坪村温泉宾馆对面,东、西临生产路,北临G312国道,南临耕地,由JCE-02-01至JCE-02-07七部分组成,总用地面积*****.94㎡(约120.60亩),其中:JCE-02-05地块面积2734.24㎡,用地性质为自然水域;JCE-02-06地块面积2713.27㎡,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JCE-02-07地块面积*****㎡,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拟将JCE-02-05地块中330㎡,JCE-02-06地块中239.79㎡,及JCE-02-07地块全部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调整后JCE-02-05地块面积2404.24㎡,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不变;JCE-02-06地块面积2473.48㎡,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不变;JCE-02-07地块面积*****.79㎡,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将分为两部分规划建设,一部分用地面积*****.34㎡,另一部分用地面积1007.45㎡,制定的主要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不大于24m,停车位≥0.45个/100㎡;东侧和南侧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4.5 米,西侧退让城市绿线不小于4 米,北侧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 米。同时,应满足环保、地震、人防、园林、交通、文保、通讯等要求。

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撰稿:史志超、责任编辑:叶科银、审核:辛永发)

联系电话:0933-*******

联 系 人:孙喜寿 138*****251

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0日

按照县城规划和城东片区开发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泾川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JCE-02地块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编制了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地块JCE-02位于城东片区,城关镇何家坪村温泉宾馆对面,东、西临生产路,北临G312国道,南临耕地,由JCE-02-01至JCE-02-07七部分组成,总用地面积*****.94㎡(约120.60亩),其中:JCE-02-05地块面积2734.24㎡,用地性质为自然水域;JCE-02-06地块面积2713.27㎡,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JCE-02-07地块面积*****㎡,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拟将JCE-02-05地块中330㎡,JCE-02-06地块中239.79㎡,及JCE-02-07地块全部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调整后JCE-02-05地块面积2404.24㎡,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不变;JCE-02-06地块面积2473.48㎡,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不变;JCE-02-07地块面积*****.79㎡,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将分为两部分规划建设,一部分用地面积*****.34㎡,另一部分用地面积1007.45㎡,制定的主要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不大于24m,停车位≥0.45个/100㎡;东侧和南侧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4.5 米,西侧退让城市绿线不小于4 米,北侧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 米。同时,应满足环保、地震、人防、园林、交通、文保、通讯等要求。

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撰稿:史志超、责任编辑:叶科银、审核:辛永发)

联系电话:0933-*******

联 系 人:孙喜寿 138*****251

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0日

按照县城规划和城东片区开发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泾川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JCE-02地块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编制了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地块JCE-02位于城东片区,城关镇何家坪村温泉宾馆对面,东、西临生产路,北临G312国道,南临耕地,由JCE-02-01至JCE-02-07七部分组成,总用地面积*****.94㎡(约120.60亩),其中:JCE-02-05地块面积2734.24㎡,用地性质为自然水域;JCE-02-06地块面积2713.27㎡,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JCE-02-07地块面积*****㎡,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拟将JCE-02-05地块中330㎡,JCE-02-06地块中239.79㎡,及JCE-02-07地块全部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调整后JCE-02-05地块面积2404.24㎡,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不变;JCE-02-06地块面积2473.48㎡,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不变;JCE-02-07地块面积*****.79㎡,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将分为两部分规划建设,一部分用地面积*****.34㎡,另一部分用地面积1007.45㎡,制定的主要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不大于24m,停车位≥0.45个/100㎡;东侧和南侧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4.5 米,西侧退让城市绿线不小于4 米,北侧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 米。同时,应满足环保、地震、人防、园林、交通、文保、通讯等要求。

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撰稿:史志超、责任编辑:叶科银、审核:辛永发)

联系电话:0933-*******

联 系 人:孙喜寿 138*****251

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规划修改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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