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赣0722破1号信丰五洋实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赣0722破1号信丰五洋实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信丰五洋实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年6月18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信丰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0)赣0722破申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信丰五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7月13日作出决定书,指定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债务人的水力发电业务及其发电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管理人在2020年11月13日发布了信丰五洋实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但未招募到意向投资人。因目前出现有利于五洋公司重整的新情况,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人受偿比例,管理人再次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结合五洋公司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招募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工商信息
五洋公司系经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7年8月30日,住所地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世纪华城桃江花园二楼2号,法定代表人为丁才升。五洋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出资人丁才升出资金额1400万人民币,占股比例70%;丁才东出资金额600万人民币,占股比例30%。公司经营期限为自2007年8月30日至2057年8月29日。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水利能源开发,水力发电,库区养殖,旅游开发,加油站开发。
(二)资产情况
五洋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五洋水电站的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等。五洋水电站位于赣州市信丰县西牛镇五洋村境内贡江桃江下游,距县城25km。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6年投产。五洋水电站采取两期蓄水发电,是一座以水力发电为主、兼有改善县城景观、航运、水库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五洋水电站坝高20.2m,水库总库容5930.0万m3,永久建筑物主要由流溢坝、河床式发电厂房、左右岸非流溢坝、船闸和变电站等组成,共有两台发电机组,每台*****kw,年设计平均发电量6980万kw.h,2016年批复电价为0.35元/kw.h。水电站2#机组于2016年6月16日并网发电,1#机组于2017年5月15日并网发电。据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初步审计,截止2020年6月18日五洋公司总资产审定数*********.47元,总负债审定数*********.47元,所有者权益为-*********元。经赣州中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五洋公司资产评估值为*********元(含抵押后出售或抵债的17套房产估值********元)。
(三)负债情况
截止2020年9月27日,管理人共接受119位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为*********.37元,其中申报的债权本金为*********.88元,申报的债权利息及其他费用为*********.49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对100位债权人的债权进行了确认,确认债权总额为*********.14元,待认定债权总额********.32元,不予认定债权总额*********.86元。最终债权确认金额以法院裁定为准。
二、招募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确定报名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备水力发电行业经营管理能力;
(三)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欠税记录;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
(四)拥有雄厚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为五洋公司重整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报名。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及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
(一)报名截止日为2022年7月23日,意向投资人应在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报名,并领取招募文件及附件。
(二)报名联系人及邮寄资料地址
联系人:钟律师188*****639、杨律师135*****723
地址:赣州市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7楼
(三)管理人将依据本招募公告第二项所规定的招募投资人的基本条件,在报名材料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立即协助入围意向投资人进场进行尽职调查。
(四)入围意向投资人根据通过尽职调查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按照招募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保证金500万元。
(五)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信丰五洋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支行
四、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报名文件
(一)参与五洋公司项目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业绩情况、资金实力及来源。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银行征信证明。
(三)按照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规定同意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的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决策文件原件。
(四)近三年度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商业信誉、社会信用良好的证明或承诺。
(六)具备重整投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授权委托书,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期限、授权范围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八)同意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五洋公司的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书。
五、保密义务
对入围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六、管理人声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为原则,接受各方的监督,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但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本案尚未进入重整程序,本次为预重整招募。如招募成功,将向法院申请将五洋公司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如招募不成功的,则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处置债务人资产。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或等同于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以便充分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状况及重整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一旦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即视为对本次招募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本招募公告所披露信息及尽职调查过程中所提供的来源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信息、资料,其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尽职调查进行核实,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
(四)对未选定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人,前期投入由其自行承担,债务人和管理人不承担赔偿及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欢迎各企业参与!
信丰五洋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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