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设备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设备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4]A1009-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应城市农业综合开发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4-A1013-1
三、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A包:机电设备一批及安装(新建泵站11座)
B包:预制构件一批(水泥管及预制桥板)
C包:预构件一批(预制平板)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至2款适用于B、C包)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报名需携带本公司资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包括100万)以上的经营范围相符的合法企业;
4、有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第1至5款适用于B、C包)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证,其它身份证件无效)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独立承担湖北省范围内类似机电设备供应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合同原件备查),在湖北省内设有完善的安装维护服务机构,能够供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7、投标人应提供应城市人民检察院犯罪行为行贿查询记录,检查机关开出的落款日期为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1月17日。(开标当天提供原件备查)
七、预审资料受理时间: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4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过期不予受理。
资料接受地点: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四楼(湖北省应城市东大街21号)
八、招标文件索取时间:2014年10月29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湖北省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九、开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为了确保招投标秩序,凡在我中心没有投标保证金的,此次须附人民币投标保证金(A包壹万元,B包叁仟元,C包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汇入,汇入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信息(未注明完整信息的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企业。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等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8日下午5:00时之前款到应城市财会集中核算中心帐户为准。并于2014年10月28日下午5:00时之前到湖北省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开户名称:应城市财会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粮贸街分社
十一、联系人:彭 维
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四楼(湖北省应城市东大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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