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臭气治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海盐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臭气治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10: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盐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臭气治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9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臭气治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2]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新希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
2.2建设规模:(一)废气处理系统改造提升
对废气收集系统、处理系统、排放系统、控制系统等进行改造提升。
(二)废水处理系统改造提升
1.冷却塔填料层、填料更新。2.冷却系统清洗。3.更换冷却水塔。
(三)防疫设施改造提升
增加车辆消毒烘干设施。在厂区围墙内建设长*宽*高为8米*4米*3.3米(外包尺寸)的车辆烘干设备,占地面积32平方米,岩棉阻燃板、蒸汽供热、热风循环。使用直径25㎜蒸汽管道连接60米,三相5线电路接入。
(四)建筑设施维修改造
1.改造观察平台58平方米,拆除铝全金结构,采用镀锌方管框架,石膏板封闭。2.维修彩钢屋顶,加盖1267平方米单层彩钢板。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221.66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4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6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地点:/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4时00分。
6.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到场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①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递交【接收标书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请选择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未在规定时间寄达接收等问题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闵莉,联系电话:0573-********,地址:浙江省海盐县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沟通好接收投标文件事宜,并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递交所用时间【因疫情影响,快递存在不稳定因素,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②投标人采用自行送达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同时递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证明,以及出示盐易码为绿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新希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123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大厦8楼
联系人:陆建生 联系人:闵莉
联系电话:0573-******** 联系电话:0573-********
2022年5月24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2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4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标签: 臭气治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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