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区展位搭建、装饰及布展招标公告
“第五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区展位搭建、装饰及布展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分阶段目标及实施进度 |
1. | 10月8日—11月9日 与主办方就各项筹展事项沟通,收集展商资料,与客服中心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工作衔接,负责参展企业联络、服务咨询,完成特装展位及升级展位图纸的收集、审核、统计及消防报批。 |
2. | 10月15—11月7日 完成已提交特装展位图纸或升级标摊搭建方案的展商确认及审图、办证、收费工作。 |
3. | 11月11日完成所有展位画线定位、标准展位搭建、馆内及馆外导向布置。特装展位电箱配送,主场承建服务柜台搭建。 |
4. | 11月12--13日完善标准展位搭建、灯具安装及楣扳安装。升级展位美工安装。各现场服务点对进场特装展位监督巡查、维护秩序。11月13日标准展位交付使用,参展商进场布展。 |
5. | 11月13日安全大检查、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开展前各项准备工作。14点开始通道地毯铺设,闭馆前完成。16点主场承建商对馆内所有展位进行巡查,确保无误。 |
6. | 11月14日-16日主场承建商柜台及展馆服务点专人值班,做好展商服务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
7. | 11月16日 14点撤除主通道地毯,15点所有展位断电、电工收回电箱,16点开始拆除特装展位,各馆安全责任人加强撤展巡查力度,对已清除展位检查无误后签清场押金单,闭馆前完成所有展位拆除工作。 |
(2)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指定展馆展位规划线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搭建,前期准备工作须安排在工厂进行的,请提交工厂资料。
(3)所有制作、展出期间的维护和管理,必须确保安全,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办展指南》有关规定,并具备广交会展馆标准展位搭建及配电资质,提交证明材料。(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办展指南》规定,组展方指定的主场承建商从展馆方推荐名单中选定,并于展览会进场前60天书面通知展馆方。如不从展馆方推荐名单中指定,组展方应于展览会进场前90天将另行指定的主场承建商有关施工能力和资质证明材料提交展馆方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不被允许进场)
4. 供应商须提供2011年以来单项金额不低于45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如省级或以上农业博览会布展施工项目)。
5.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有稳定的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五、公示时间
1.自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23日。登记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2.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农业展览馆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0-3763 754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传真:***-********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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