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区展位搭建、装饰及布展招标公告

“第五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区展位搭建、装饰及布展招标公告

“第五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区展位搭建、装饰及布展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第五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区展位搭建、装饰及布展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拟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第五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主办,广东省农业厅承办。于2014年11月12-16日在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琶洲会展中心B区9.3馆和10.3馆举行。

“第五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区设734个标准展位,其中9.3馆268个标准展位,10.3馆466个标准展位。

投标人必须诚实守信、资质雄厚,对项目管理、搭建技术过硬,并具备广交会展馆标准展位搭建及配电资质,符合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办展指南要求,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指定标准展位搭建商资质的团队。

(1)对相关费用进行严谨测算后报价,整体项目报价包含除主办方展位租赁费外,在规定时间内、指定展馆展位规划线内,完成平面规划图内所有项目在搭建、布展、管理、撤展中所发生的所有项目费用,包括管理费、展位及标准展位变异搭建、水电安装申报及安装、装饰内容整理及设计、物料制作、运输及装缷、器材租赁或购买、器材调试及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及现场值班维护等等所有含税费用。

(2)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人可能因农博会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布局,在不改变项目内容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以招标项目的单位价格按实际发生数结算展位搭建等费用。

(3)投标人对各项目技术参数和材料要求有补充说明,包括在满足设计要求具同等展示效果的情况下选用其他材料制作,请在备注栏反映;租赁的器材需附租赁的单位资料和器材资料。

(4)有关楣板字、地毯的颜色待定。

2.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主场承建商。

投标人承担农博会主场服务,包括:展位画线定位、受理各展位、各参展商关于展具、配电、用水、电话、网络铺设等工程项目申报并安排施工,以及相关收费工作。农博会特装展位装修图纸的收集、整理、审核、内部消防报审及展位用电安装等工作(含特装展位施工管理费及电费的收取工作)。

投标人必须按照下列各项进度要求合理安排进度实施本项目规定的工作:

序号

项目分阶段目标及实施进度

1.

10月8日—11月9日 与主办方就各项筹展事项沟通,收集展商资料,与客服中心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工作衔接,负责参展企业联络、服务咨询,完成特装展位及升级展位图纸的收集、审核、统计及消防报批。

2.

10月15—11月7日 完成已提交特装展位图纸或升级标摊搭建方案的展商确认及审图、办证、收费工作。

3.

11月11日完成所有展位画线定位、标准展位搭建、馆内及馆外导向布置。特装展位电箱配送,主场承建服务柜台搭建。

4.

11月12--13日完善标准展位搭建、灯具安装及楣扳安装。升级展位美工安装。各现场服务点对进场特装展位监督巡查、维护秩序。11月13日标准展位交付使用,参展商进场布展。

5.

11月13日安全大检查、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开展前各项准备工作。14点开始通道地毯铺设,闭馆前完成。16点主场承建商对馆内所有展位进行巡查,确保无误。

6.

11月14日-16日主场承建商柜台及展馆服务点专人值班,做好展商服务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7.

11月16日 14点撤除主通道地毯,15点所有展位断电、电工收回电箱,16点开始拆除特装展位,各馆安全责任人加强撤展巡查力度,对已清除展位检查无误后签清场押金单,闭馆前完成所有展位拆除工作。

(1)投标人进场施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展馆规定及组委会的展览要求,提供原装、90%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制作和器材。为完成本业务制定相关的服务工作方案。

(2)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指定展馆展位规划线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搭建,前期准备工作须安排在工厂进行的,请提交工厂资料。

(3)所有制作、展出期间的维护和管理,必须确保安全,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办展指南》有关规定,并具备广交会展馆标准展位搭建及配电资质,提交证明材料。(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办展指南》规定,组展方指定的主场承建商从展馆方推荐名单中选定,并于展览会进场前60天书面通知展馆方。如不从展馆方推荐名单中指定,组展方应于展览会进场前90天将另行指定的主场承建商有关施工能力和资质证明材料提交展馆方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不被允许进场)

4. 供应商须提供2011年以来单项金额不低于45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如省级或以上农业博览会布展施工项目)。

5.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有稳定的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五、公示时间

1.自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23日。登记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2.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农业展览馆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0-3763 754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传真:***-********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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