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木乐镇新莲村桥隆屯地面景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XSJ2022-G2-006)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桂平市木乐镇新莲村桥隆屯地面景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XSJ2022-G2-006)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11: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桂平市木乐镇新莲村桥隆屯地面景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XSJ2022-G2-006)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木乐镇新莲村桥隆屯地面景观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桂平市木乐镇新莲村桥隆屯地面景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浔发改投资〔2022〕39号、《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木乐镇新莲村桥隆屯地面景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浔发改计[2021〕92号》《项目代码:2109-******-04-05-******》(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桂平市木乐镇新莲村桥隆屯 建设规模:(一)1.三清三拆工程:拆除旧围墙35米、拆除旧房200㎡、旧房修缮3间;2.精品村提升工程:新建1间议事厅420㎡、新建1个篮球场、健身小广场190㎡、健身器材5组、石桌石凳2套、村牌1个、旧房瓦更换树脂瓦83㎡、墙面批真石漆610㎡、通透墙500米;3.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生态停车场370㎡、地面平整硬化1700㎡、透水砖铺设980㎡、排水沟整改工程580米;4.三微整治工程:路边花圃100㎡,竹篱笆工程1000米,微花园、菜园、果园工程约3800㎡;5.景观工程:树池砌筑工程150㎡、绿化种植工程2000㎡;(二)墙面绘画、文化长廊、卫生间修缮、沥青路面工程*****㎡、鹅卵石步道、土石方运输工程、污水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工程,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451.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3.29万元,设计费8.3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6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设计方提供标准式图纸;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观景改造工程的施工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 2.3标段划分:1标段。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年05 月24 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jyxx/tradeInfo.htm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 月24 日09时00分。地点为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桂江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原国会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的30%支付,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4 09:00:00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jyxx/tradeInfo.html)、()、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5-******* 10.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晟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平市木乐镇仁政路49号 ?地址:桂平市交通新村路口往西100米左侧 邮编:537200邮编:5372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75-*******电话:182*****682 传真:0775-*******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2年05 月24 日 |
招标
|
广西晟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