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明乡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昌明乡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新县昌明乡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字【2014】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新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大新县昌明乡中心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 教学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为1802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80万元
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土建、装饰、安装及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等所含内容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011年 1 月 1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房屋建筑 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16 日至2014年 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报名。
报名方式:由本企业专职投标员刷卡(要求须处于“启用”状态)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通过报名后,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月 5 日上午10时。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新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新县县教育局 地 址:崇左市嘉苑小区R组G02-R-03
邮 编: 532300 邮 编: 532200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罗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14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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