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公园海沧湖乐园一期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儿童公园海沧湖乐园一期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设计招标公告
榕信源(2014)设代第0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儿童公园海沧湖乐园一期工程(设计)(重新公告)(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海发投函[2014]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海沧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厦门海沧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厦门儿童公园海沧湖乐园一期工程(设计)(重新公告);
2.2建设地点:东屿村北路口西侧;
2.3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46018.7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供儿童游乐的非动力设备、绿化种植、广场铺装、服务中心、儿童小舞台、果皮箱、休闲座椅及标识标牌系统等配套设施。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人民币51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四个阶段 。
2.6.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供儿童游乐的非动力设备、绿化种植、广场铺装、服务中心、儿童小舞台、果皮箱、休闲座椅及标识标牌系统等配套设施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持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需满足与本工程对应的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应具备儿童主题乐园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设计合同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签订合同的。(规模、造价等);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 20日至2014年 10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中心副楼三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或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146号创业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排序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 年10月3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为:2014年 11 月 0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副楼三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高级工程师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派员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1本工程设计费取费按照海沧区财政局、海沧区建设局、海沧区发展与改革局关于下达海沧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设计取费相关控制标准等事宜的通知(厦海财【2009】89号、
厦沧财【2008】23号)执行。设计项目的工程总造价(暂定预算价)为5100万元、专业调整系数为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无附加调整系数,上下浮动幅度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再下浮10%,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暂为151.89万元。投标单位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且不得低于控制标准的70%(本报价仅作为评标报价,不作为结算报价)。
8.1.2本项目最终结算的设计费计费额以区财政审核的施工预算价为计费基数,其余均按以上8.1.1条款,设计费以区财政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沧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嵩屿东路99号,邮编:361026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小刘。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146号创业大厦6楼,邮编: 361012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小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
帐 号:*************** 。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三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日期: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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