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实验学校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公告DDYJ-2022-446224

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实验学校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公告DDYJ-2022-446224


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实验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实验学校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

(三)预算金额:3,6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1月1日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及职责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拟定、审查、修改各种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关法律文书,提出意见或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和发表律师声明,公告和发出律师函件; 3、对学校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 4、对学校行政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 5、参与学校有关法律问题谈判,参与学校涉及的调解或和解,维护学生、教职工、学校的合法利益; 6、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7、学校其他非诉讼的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标准及要求 1、法律顾问要坚持依法、热情、文明、规范服务,采取定点与流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形式,及时提供学校需要的法律服务; 2、具体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根据具体法律事务由甲乙双方商定; 3、法律顾问应在每学期对师生举办不少于2次法律讲座,讲座要有课件,并提交学校和开平市教育局备案; 4、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期间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接受第三方当事人的委托对学校进行诉讼、仲裁、听证、复议等,或其他涉及到利益冲突的应当回避。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5月24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冯涛 189*****312

采购单位: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实验学校

2022年0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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