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的公告
关于南通市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关于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水域管理、划界确权及绿化建设的专题会议备忘录》(南通市政府2020年第1号)文件要求,南通市通吕运河水利工程管理所开展了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通过了政府验收,现就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
1、上下游:以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中心线起上下游各500米。
2、左右岸: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左右岸管理范围由三部分组成。
(1)枢纽工程中心线起上游230米至下游150米区域:左岸至闸边墩起向外偏移100米,右岸(分水岛侧)至原南通节制闸权属范围和枢纽工程建设红线。
(2)枢纽工程中心线起上游230-500米区域:左右岸至河道挡墙顶向背水侧20米。
(3)枢纽工程中心线起下游150-500米区域:左右岸至河道挡墙顶向背水侧20米,其中不含下游左岸南通港北闸引水涵洞管理范围。
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线总长2.71千米。
二、在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以内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3日
南通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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