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粮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粮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ZHJ-FCJDS2022-002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粮油)物资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评选出1家民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粮油)物资供货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1)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2)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3)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报名。

(4)报名结束后,经业主审查,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因疫情特殊情况,参加项目的报名单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出具杭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
3、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0571-********

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

2、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 蔡科长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三桥和尚岭路1号

3、监督机构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 蔡科长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三桥和尚岭路1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食堂 副食品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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