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卡口系统建招标公告

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卡口系统建招标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卡口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武汉市新洲区预算单位分月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要求,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的委托,就武汉市新洲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卡口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HJZB-ZCGC-2014-11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新洲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武汉市新洲区辖区内交通道路、路口、重点部位。

3、建设规模:新建34处卡口系统。

4、招标内容:包括卡口系统所需的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集成、运行调试、辅助工程建设及5年运行维护等。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6、项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24.66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售后服务(须提供在武汉市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和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2011年1月以来必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以上(含)卡口建设项目,并提供证明文件(项目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资格预审公告期间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有意向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14年10月 17 日至2014年10月 24 日每日8:30-12:00时和14:00-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招标代理二部)报名登记。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14年10 月 27 日9:00 时— 10:30 时止由授权委托人将装订成册盖章密封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参加资格审查,未报名登记的和迟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及封面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应复印齐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壹级资质、湖北省安防备案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城市视频监控卡口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

(4)2012和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附注);

(5)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且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供检验,不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五、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

联 系 人:汪主任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江哲虎(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电话:***-******** ***-********

传 真:***-********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向华 投诉电话:***-********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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